曲征:“酒司机”不能存有侥幸心理
作者:曲征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醉驾入刑”5年多来,我市累计查处酒驾27914起、醉驾3921起,涉及醉酒驾驶的全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醉酒驾驶查获数量呈上升趋势。因“酒”吊销驾驶证3600余个。(5月17日《济南日报》)
“醉驾入刑”以来,许多司机能够时刻提醒自己驾车不饮酒,社会上也逐渐形成“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共识,“醉驾=犯罪”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在此语境之下,出现了“代驾”新职业,有的司机一旦饮酒,就会通过打车软件叫一个车或者找一个代驾以避免酒后驾车。这当然是好现象。
但是毋庸讳言,并不是所有司机都能够牢记开车不饮酒的理念,5年来济南市累计查处酒驾27914起、醉驾3921起,就很说明问题。究其原因,一些司机的侥幸心理起了作用。诸如“我技术高,少喝一点开车不要紧”“在‘家门口’不会被查”“对付酒精测试,我有技巧”等等想法,导致有些司机见酒心痒,将饮酒开车的危险性抛到脑后。
从生理科学来讲,即便是少量饮酒,也会影响司机的判断思维能力,给司机和路人带来安全隐患。酒精具有麻醉作用,往往让司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对于距离、速度等等要素,无法正常做出判断,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假如饮酒过量,还会出现犯困、疲劳和打盹状态,更是为交通事故的发生推波助澜。
醉酒驾驶的当事人,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倘若发生交通事故,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此外,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本人在入学、参军、就业、办理移民、出国签证、留学等方面都会受到不利的影响。子女也将在入学、参军、就业等方面受到不利影响。
也因此,酒驾、醉驾,对人对己有弊无利,每个司机都应该尽力避免。一方面要牢记树立开车不饮酒的观念,另一方面一旦饮酒就不要再去开车,可以找人代驾。全社会也要形成不对司机劝酒并且劝诫司机不要饮酒的好风尚,将酒驾以及与之伴随的交通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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