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网约车司机准入门槛能否再高点?
作者:李强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网约车司机的准入门槛一直模糊不定,导致不少有犯罪前科的人员进入该行业,这种状况即将发生改变。昨天,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联合滴滴出行发布了移动出行驾驶人员禁入标准,首次明确网约车驾驶人员资格审查的“负面清单”,有重大、暴力和危害公众安全的犯罪、严重治安违法、交通安全违法等三大类违法犯罪记录以及精神病的人员,都将被一票否决、禁止进入移动出行平台。(7月12日《京华时报》)
移动出行平台的到来,确实为人们的出行提供了便捷,好的反面值得肯定。但不可否认的是,随之也给社会管理带来新的难题,尤其是网约车司机违法案件的频频发生,让人对各种网络约车已经到了“想说爱你不容易”的地步。
例子更能说明一切。一边首个网约车司机标准在发布,一边网约车司机仍胆大妄为。据7月12日《南方日报》报道,广州某高校大三女生小敏小敏给乘坐的滴滴快车司机打了差评后,该司机编造与小敏开房的信息,发布在广州某黄色网站,并公布了小敏的手机号码和微信头像。其实,一则差评招致个人信息被挂黄色网站,这还算是“温柔”的。更有女乘客给 “一星”差评,直接被司机撂翻在地的,甚至一不小心被司机带至偏僻处抢劫并杀害抛尸的。
在“提高准入门槛”的高呼声下,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联合滴滴出行发布了移动出行驾驶人员禁入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民意。在外界看来,此次分享经济委员会联合滴滴公布的这一犯罪记录筛查体系剔除了对乘客人身及财产安全有潜在威胁的人员,还保证了除此三类犯罪记录以外的其他有前科公民的就业权,对于我国建立完善的违法犯罪记录与信用、职业准入挂钩制度有一定的推进作用。但对广大公众而言,本次发布的禁入标准显然与大家的期望值相差甚远。
在不少人看来,网约车司机与出租车司机干的都是同样的活路,挣钱方式并无二样,因此准入标准与退出机制两者应该基本一致。既然出有的地方“严”到出租车司机司机准入必须“无犯罪记录、无吸食注射毒品、致幻型药品、醉驾等违法记录”“3年内无重大以上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记录”以及“文化程度必须高中以上”,既然有的地方逗硬退出机制,规定出租车驾驶员有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等违章行为,情节严重的,录入不良记录名单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办理注册手续,该驾驶员不得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不妨参照这些标准,对网约车司机提高标准和要求。
在高发案率面前,作为公众希望提高网约车司机准入门槛的心情自然可以理解。因为谁也不想选择移动出行总是提心吊胆。那么,对网约车司机的准入门槛能否高点再高点?就让我们期待着下一个禁入标准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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