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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征:“律师驻队”是城管执法的创新模式

2016-08-23 22:16:17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作者:曲征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多年来,城管执法难的问题一直存在,为了避免冲突,甚至尝试鲜花执法直播执法。2014年,深......

  作者:曲征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多年来,城管执法难的问题一直存在,为了避免冲突,甚至尝试“鲜花执法”“直播执法”。2014年,深圳城管沙河执法队为了治理辖区“脏乱差”的白石街,首次尝试“律师驻队”模式,邀请律师随队执法,并对执法队员的瑕疵提出建议。执法队立案执行率迅速提升,暴力抗法大幅减少。(8月22日《新京报》)

  城管与摊贩之间的纠葛可谓城市管理的一个难点,为解决这一难点,各地都在探讨两全其美的方式方法,诸如柔性执法、录像执法甚至跪式执法等等,但是效果并不十分明显,城管与摊贩之间的矛盾与纠纷还是时常演绎成一场势不两立的对抗。

  也因此,创新执法思路就很有必要。深圳邀请律师随队执法的“律师驻队”模式,就是一种很有创见的方式,从执行效果来看,收效甚大。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律师能够及时纠正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久而久之,能够增强执法人员依法执法意识,自觉形成依法办事的工作思路。

  同时,执法过程中带着律师,可以缓和气氛,律师可以成为执法人员与摊贩之间沟通的桥梁,以减少冲突发生的机会和概率。由于驻队律师与行政机关没有直接利害及隶属关系,也没有执法任务,所以更容易保持中立,能够公平对待执法人员与执法对象,而执法对象因为与律师没有利害关系,也更容易接受律师意见。

  相对而言,摊贩不怕执法人员的劝说与驱赶,但是却害怕自己因违法而惹上官司,所以一旦律师对违法摊贩出示律师函,对其做法晓之以法律事实,动之以利弊得失,执法对象就会格外重视,并及时纠正自己的违法行为。

  由此可见,“律师驻队”是城管执法的创新模式,值得推广。不过在实践过程中,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比如,如何保证降低、清除律师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联关系,让律师在参与过程中能够保持“中立”;再比如,对于驻队律师如何实现有效监管,对驻队律师违反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如何进行处罚,等等,都值得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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