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发香烟执法”不失为执法艺术
作者:何勇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近日,一名市民在常州街头看到西瓜摊贩辱骂城管队员,本以为双方会发生冲突,不料城管队员竟然骑着巡逻车离开了。之后更有几位城管队员来跟西瓜摊贩和颜悦色地沟通,还发香烟给小贩抽,并给小贩点烟。(9月7日《扬子晚报》)
当城管真的挺难的,面对小贩占道经营和辱骂城管队员等行为,城管采取强硬手段进行执法,直接架走违规经营的小商贩,会被网友骂成暴力执法,缺乏人性化,看不到小商贩的生存困难。城管和颜悦色的与小贩沟通,还给小贩发香烟抽,劝其离开,又被网友质疑城管执法太过软弱,无法保障绝大多数市民的合法权益。试问一下,究竟要城管同志怎么办?
城管队员作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讲原则,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采取“发香烟”的执法方式,在笔者看来,这并没有违反执法要公的基本原则,并不是对违规经营的小商贩的一种纵容。相反,确实如城管所言,这不失为一种执法艺术,是在执法方式上的灵活运用,应当得到理解和包容。
我们应当看到城管采取“发香烟执法”时的场景,那是在小商贩面对城管队员的文明执法已经表露出情绪激动的特殊情况。在这种现实情况下,如果城管队员一味的采取强硬的执法手段,不留一丝情面,结果确实可以将违规经营的小商贩驱赶走,制止小商贩的违章经营行为。但同时可能会进一步激怒小商贩,逼得小商贩“狗急跳墙”,采取更激烈的手段反抗城管执法,这可能会让城管与商贩之间制造出更大、更严重的暴力冲突,甚至引发不必要的伤害后果。在现实生活中,各地已经发生了很多起小贩抗法致使城管队员伤亡的案件。退一步说,即便当时没有引发城管与小商贩之间更大的暴力冲突,但极有可能在遭到强硬执法的小贩心中留下仇恨的种子,随时选择报复城管队员乃至报复社会。
城管队员面对情绪激动的小商贩,在柔声细语的基础上,还给小商贩香烟抽,并给小贩点烟。俗话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城管的这种“发香烟执法”方式,显然有助于缓和和化解小商贩的愤怒情绪,进而得到小商贩的理解,避免双方发生不必要的暴力冲突和伤亡,还能达到有效的执法效果。从这个角度说,城管的“发香烟执法”其实就是最大的文明执法,是有效的执法。
事实上暴力执法也好,文明执法也罢,或者是“发香烟执法”,执法方式只是一种手段,目的是要制止小商贩的违章经营等行为,履行好城管职责。换言之,“发香烟执法”能达到治理小商贩违章经营的效果有何不可?所以,没有必要过度认为“发香烟执法”有所不当,而应多一些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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