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凤军:无牌执法车乱跑岂让公权沦为私器
作者:苗凤军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河南省沈丘县采访时发现,在沈丘县城道路上,一辆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执法车呼啸而过。而在诸如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城建局、县环保局等局机关院子里停靠的行政执法车辆,多数也未挂牌。有几辆停靠在路边的警车,也未悬挂车牌。(2016年10月23日新华网)
河南沈丘县政府执法部门居然对执法车不挂牌使用,如果只是一个部门还好,居然只要涉及到执法部门的交通局、城管局、环保局等等局机关都有不挂牌的执法车在执法,此事件出现,真正是让外界百姓无语了,执法部门开无牌车,这明显是违法行为,不用说执法时百姓不服,同时更让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形象被意淫得不名一文。
执法部门执法首先要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而在河南省沈丘县连交通局这样的执法部门执法车都不挂牌,说什么经费紧张,这是给车不上牌的借口吗?正如新闻中的记者所问,既然是经费紧张为什么要买车呢?难道当地政府部门有钱买马没钱置鞍吗?想一想挂一个车牌子会值多少钱呢?难道说地方政府节俭过日子就依靠违法来体现政府过日子精打细算吗?执法部门的车子不挂牌执法了,不仅仅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同时更让广大百姓想来,公车管理如此混乱,会不会出现严重的公车私用行为呢?
政府执法部门执法开无牌车执法去了,如果在执法时遇到较真的群众,指责其开无牌车执法是违法行为时,相关执法人员应该如何回复呢?既然是政府部门执法都不遵守法律法规了,让百姓想来,这政府执法是不是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意味呢?这样的执法百姓怎么会信服,相反地更会质疑相关部门执法是滥用权力,根本是对法律法规的亵渎和践踏。
再者对于这一事件的出现,让百姓看来,当地执法部门这样做,就是公权私用了,让相关的法律法规沧为了公权的私器,这样的执法,虽说当地百姓见怪不怪了,但是在私下里百姓也会骂娘,同时让地方政府服务百姓的责任根本是体现不出来了。再者就是对于车辆不挂牌行为《交通安全法》有如下规定: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既然是这样沈丘县公安局对事件的出现真就没有想法和做法吗?
如今这一事件通过媒体的宣传,应该是全国皆知了,在这一事件中,沈丘县的相关部门应该如何回应呢?难道挂牌真做不到吗?真是经费紧张吗?为什么在买车时没感觉到困难呢?经费紧张又在忽悠哪一个人呢?百姓不是傻子。希望沈丘县在这一事件中,百姓没忽悠到,反而让政府部门工作任性的行为触犯了相关的党纪国法。加强组织纪律,难道沈丘县相关部门的执法车真挂不上这个牌子吗?同时相关部门真的可以做到无视之吗,如果是这样其公信力又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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