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六合:打击互联网“炒信”应立法
作者:李六合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在网购过程中,商品的信用等级或业内评价通常会成为消费者购物重要的参考指标。而这一需求,恰恰为“刷单”灰色产业链的形成提供了机会。昨日,国家发改委同多家部委邀请阿里巴巴、腾讯、京东、58同城、滴滴出行、百度糯米、奇虎360、顺丰速运等8家互联网公司,共同签署《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书》,在“双11”来临之际,正式向电商“毒瘤”宣战。(10月26日《北京晨报》)
看了这个报道,笔者认为,“双11”前夕,有关方面严打“炒信”可谓正当时。但这种以信用惩戒“炒信”乱象可能是治标不治本,要让“炒信”这颗电商领域的“毒瘤”真正切除,就应该立法治理,以促进电商行业有序发展。
“炒信”,就是利用网络虚拟交易炒作信用。 “炒信”不但严重扭曲电商的信用评价机制,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而且也严重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这种电子商务领域典型的失信行为,随着“全民网购”渐成趋势,不仅威胁到新经济的健康发展,也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问题。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此次牵头,联合几大主流电商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施联合惩戒,将违规“炒信”的电商纳入信用黑名单,让其失信的斑斑劣迹暴露在公众的聚光灯下。 这种以信用惩戒“炒信”乱象固然可喜,但在当前全社会征信体系还不十分完善的情况下,即使再严厉的信用惩戒,恐怕也会治标不治本,必须以法律手段才能解决彻底。不仅将专门提供刷评论服务的网站纳入信用黑名单,更要将其告上法庭,依法维护消费者利益、维护行业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以法治之力,让“炒信”这颗“毒瘤”真正得到铲除,具有釜底抽薪的深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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