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勇:“网约车车价不低于15万”可方便谁?
作者:李云勇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泉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日前发布,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施细则”规定:网约车车型档次不低于本市巡游车,车辆厂方销售指导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5万元,且高于巡游车主流车型平均市场价格50%以上;二手车已使用年限自初次登记注册之日起不得超过3年,且该车新车购置时的厂方销售指导价格不低于人民币15万元。(10月26日《海峡导报》)
泉州“网约车车价不低于15万”可方便谁?
方便司机?即将迎来二孩的外甥女婿去年买了部8万元新车,这个想法当前很有市场,即将再当妈妈的同事也准备买部8万元新车。只生一个,民众可考虑15万元的新车,响应国家号召生两个,为了减轻负担,民众只考虑8万元的小车。“网约车车价不低于15万”,恐怕会难倒很多司机。如今,这个网约车是开不成了。生活成本这样高,很多司机梦想开网车贴补家用是走不通了。
方便民众?民众当然希望交通工具多多益善,便于选择,网约车多多益善,便于出行。“网约车车价不低于15万”,和设置小车排量,限定网约车司机户籍等条件一样,都会让很多司机望而却步,徒呼奈何。网约车司机减少,甚至锐减,就会阻碍网约车健康发展,不充分的竞争只会让的士拒载等抬头。网约车的门槛这样高,网约车还能便宜便捷吗?这难道不是给民众添麻烦吗?
政府规范网约车管理,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等提出明确要求,是可以的,但是这个明确要求应该往何处去,是方便政府依法管理?方便网约车有序发展?还是方便民众出行呢?失之偏颇就会有问题,如果找不到三者的平衡点,网约车司机怎么感受到网约车的春天,民众怎么感受到高品质服务?因此,我们有必要追问:政府能找到三者的平衡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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