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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承裕:深圳虐童案后应多些立法改良的思考

2019-01-06 13:02:26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众所周知,在家庭虐待中,尤其是父母对子女的虐待,被虐待方通常都是弱势方。当孩子遭受长期虐待,再加上家长的恐吓和威胁,他们几乎已经丧失了保护自己的能力。他们的合法权益已...
  作者:罗承裕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举报父母虐女童后的第12天,视频发布者王华礼被公司以违反规章为由解聘。王华礼称,这次发布视频,也是为了曝光虐童的犯罪行为。他表示,对于公安部门的行政处罚不认可,将进行行政复议。(《澎湃新闻》1月4日报道)
  至此,我们不得不反思。近年来,家庭虐待事件屡屡爆出,现行的相关法律是否足以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呢?王先生的遭遇又该如何评价呢?
  众所周知,在家庭虐待中,尤其是父母对子女的虐待,被虐待方通常都是弱势方。当孩子遭受长期虐待,再加上家长的恐吓和威胁,他们几乎已经丧失了保护自己的能力。他们的合法权益已经遭受了严重的侵犯,但是他们又很少有能力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斗争。这就是家庭虐待的普遍现状。所以很多家庭虐待都是直到孩子虐待致死后才会被发觉,但那时,再去保护孩子的权益为时已晚。据此,我国刑法规定,犯虐待罪,告诉才处理,但是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这的确为保护诸如未成年孩子被虐的情形构建了一个良好的制度,但是,其他问题接着又来了。家庭虐待一般较为隐蔽,连旁人都难以发现,那更何况公安局和检察院呢。但是现实情况却又让他们难以去主动发觉此类事件。这又会导致公众误解相关机关不作为,带来舆论的讨伐。如此恶性循环,民众如何感受法律带来的公平与正义。现行的法律已经对虐待行为提供了较好的处理方式,但如何能让民众确实感受到其带来的公平正义,还仍需努力完善。笔者以为,可以立法加大检察院在处理涉及未成年人问题的责任,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法院,专门管辖未成年人犯罪或受侵害时的问题。
  至于王先生,他非法获得监控密码以及偷窥他人生活的行为的确是违法的,但是,法律的作用是让广大民众切实感受到公平和正义。但这件事情,民众似乎并不认账。许多网友辣评“好心人做好事到头来似乎成为了最大的受害者”。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呢?究其原因,警方处罚的决定的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这一环节没有问题,那只有追溯到上一环节--立法层面去寻找解决方案了。笔者以为,立法上还需要相关专家进行专门地论证。
  法应该是稳定的,但也应当与时俱进的。此次案件之后,相关法律不能再守株待兔了,因为兔子也会慢慢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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