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发:价格新规应成阻击“雪糕刺客”的利器
作者:丁家发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进入夏天,不少人喜欢吃雪糕解暑降温。不过,很多人注意到,现在雪糕的价格是越来越高。近日,“雪糕刺客”一词频频冲上热搜,这是网友们形容那些躲在商店冰柜里,看起来不起眼,等拿到手去付钱的时候,让大家大吃一惊的雪糕。不少消费者表示,这些雪糕就像藏在冰柜里的“刺客”,付钱的时候就会“刺你一刀”。(7月3日《西安晚报》)
夏日炎炎,雪糕是人们喜欢的消暑食品。然而,一些高价雪糕,在商店冰柜里玩“潜伏”,看上去和其他雪糕差不多,但在结账时动辄十几块、数十块钱,给了消费者“温柔一刀”,让人如鲠在喉。笔者认为,7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应当成为阻击“雪糕刺客”的利器, “揪出”冰柜里“潜伏”的“雪糕刺客”,让消费者能够明明白白消费,不至于被暗算而“受伤”。
实际上,“雪糕刺客”和消费者玩的是心理战术。一些高价雪糕在商店的冰柜里,和普通雪糕混杂一起,包装上并不起眼,当消费者从中顺便拿一支去结账,没想到价格竟然那么贵。此时,消费者虽然可以不要,但已经在收银处不好意思再放回去了。很多“雪糕刺客”的性价比,超出了消费者的预期,而商家正是利用了不少消费者怕丢面子、不好意思退货的心理来赚钱,给了消费者“温柔一刀”。可以说,“雪糕刺客”能够得逞,与未明码标价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消费者在购买之前知晓“雪糕刺客”不菲的价格,一般也不会“挨宰”。可以说,此现象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明确了经营者不得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规定明码标价的主体、内容、形式等;规定经营者在标价时应当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也就是说,根据价格新规,“雪糕刺客”在冰柜里“潜伏”,已属于价格违法行为。因此,商家对冰柜里的各种雪糕,都应当明码标价,让消费者在选择商品时一目了然。这样,消费者就很容易“揪出”冰柜里的“雪糕刺客”,也避免了付款时的尴尬局面。
现实生活中,冰柜里雪糕的品牌和品种繁多,如果一一明码标价,或许满冰柜都是价格标签,确实增加了商家的负担。对此,商家可以在冰柜里做一个价格分区,比如明确标注哪一个区域为5元以下,哪一个区域为5元-10元,哪一个区域为10元以上。或者,雪糕生产商也可以把在当地的“建议零售价”,直接印在雪糕包装的显著位置上。这样,消费者选购的时候有个大致的价格范围,或直接从包装上看到“零售价”,真正做到心中有数,从而避免在结账时被雪糕“行刺”的意外情况。
笔者认为,价格新规必须严格落实,市场监管部门应当加大执法力度,要求商家按规定给雪糕等商品明码标价,对故意不明码标价或隐瞒价格来套路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厉的罚款等行政处罚,让商家付出应有的代价。同时,面对“雪糕刺客”,消费者也要勇于挡住“温柔一刀”,该退货的坚决退货,没必要为了面子违背自己的意愿而买单,还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和举报。总之,要用好价格新规这把利器,让“雪糕刺客”无处遁形,以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还消费者的“雪糕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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