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发:“无陪护”病房不要加重患者的负担
作者:丁家发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为有效减轻患者家属陪护负担,更好满足患者护理服务需求,近日,福建省卫健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提出按照财政、医保、患者各负担一点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首批“无陪护”病房试点将在三级公立医院中择优确定,计划创建1-2家示范医院、50-100个示范病区,加快推动形成一支由护士和护理员组成的专业、规范的护理从业人员队伍,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优质的护理服务。(7月11日央广网)
所谓“无陪护”,并非无人陪护,而是由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护理员,替代家属承担患者住院期间的生活照护,推动病区医疗、护理和生活照护有机结合,实现无家属陪护或陪而不护。福建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无陪护”病房试点工作,可以说为患者家属“松绑”,减轻他们的陪护负担,纾解了“陪护难”。笔者认为,此举措只要不加重患者的负担,从患者及其家属的角度和利益来考虑,将能够融洽医患关系,值得大胆探索和尝试。
患者特别是危重患者住院治疗,往往是“一人住院,全家轮流陪护”,严重影响到家属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不少家属为此不得不向单位请假,或停下手头上的工作,而长时间的日夜陪护,不仅自身的经济收入受到影响,还有可能弄得身心俱疲,甚至最后自己也病倒了。而一部分家属在外地或抽不出时间,只得花高昂费用专门请护工,既相应增加了经济负担,也不是太放心。而医院一般都不提供陪护服务,一旦请院外护工陪护出了问题,医患之间相互扯皮、推诿有时不可避免,这种情形显然不利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福建省试点“无陪护”病房,患者住院期间的陪护工作,不再由家属承担,而是交给由护士和护理员组成的专业陪护人员。也就是说,陪护工作不再是简单的“端屎端尿”,而必须具备专业的护理知识。这种由医院提供的专业化陪护,显然有利于患者的治疗和康复,既能让患者及其家属们放心,出了问题也避免了扯皮、推诿的现象。
2019年7月,国家卫健委等多部门曾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医疗护理员是医疗辅助服务人员之一,主要从事辅助护理等工作,且医疗机构有培训医疗护理员的责任。由此可见,用专业医疗护理员替代普通的护工,帮助患者纾解“陪护难”,是医疗机构的分内之事。然而,陪护升级的成本不菲,如果全部转嫁到患者身上,收取高昂的陪护费,大部分患者及其家属或许不会买账,“无陪护”病房也就无法持续下去。
福建省财政除了支持对所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之外,还按照每人1500元、2000元的标准,对医疗护理员培训进行补助,减轻了医院陪护升级的成本,而陪护费用也可以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让陪护费用更加亲民和实惠,才能为患者及其家人着想的服务理念,有利于拉近医患距离,进一步改善和融洽医患关系。
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患者住院越来越多,“陪护难”问题将日益突出,各地医疗卫生等部门应当未雨绸缪,积极探索和试点类似“无陪护”病房模式,并尽可能减轻患者及其家属的负担,让专业陪护真正纾解“陪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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