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德福:“用气枪打斑鸠野鸡获刑”是堂普法课
作者:游德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8月31日,岳阳汨罗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狩猎案。袁某、何某、仇某、霍某4名“90后”男子因多次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气枪狩猎,非法猎捕斑鸠、野鸡、华南兔等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4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非法狩猎罪,分别被判处3至5个月拘役及罚金。(9月6日《潇湘晨报》)
据了解,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袁某、何某、仇某、霍某多次使用气枪在该市范围内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其中,袁某参与非法狩猎共计捕获34只斑鸠,4只野鸡,16只华南兔;何某参与非法狩猎共计捕获22只斑鸠、4只野鸡、16只华南兔;仇某参与非法狩猎共计捕获12只斑鸠、2只野鸡、2只华南兔;霍某参与非法狩猎共计捕获12只斑鸠。所捕猎物均被袁某等人食用。经湖南省野生动物专家鉴定,袁某等人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均为国家保护的三有野生动物。另查明,在审理过程中,袁某、霍某、何某、仇某主动分别缴纳了生态功能损失费12680元、3600元、9080元、4360元。
众所周知,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对待朋友的方式有很多种,最起码的一条是互不侵扰、彼此尊重。野生动物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和科研价值,因此我国已立法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予以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之“弱势无助”,在于他们在强大的人类面前不仅缺乏有效的自卫手段,更缺乏防卫之心。假如野生动物能比人类更强大,能学会人类之残忍,并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人类将会为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别拿猎捕野生动物不当一回事。野生动物因为有人吃,故就有人捕,因为有人爱吃,故就有人待价而沽甚至于漫天要价或出手不凡,正如周瑜打黄盖一般。甚至有人觉得不上野味,不足以表达主人的感情和诚意,也不足以显示主人的富有和殷实;有的人为了吃到稀有的野味,不惜跋山涉水几十公里,驱车前往,而有的人为了表达友谊和承诺也不惜千呼万唤曲意迎合。一些嫌疑人有的仍然铤而走险的,还有一部分人只是大约知道手上的动物是野生动物,但不清楚是几级保护动物,也不知道所应负的法律责任,只是想若被抓了顶多罚些款就没事,殊不知,一但身陷囹圄为时已晚。
“用气枪打斑鸠野鸡获刑”是一堂普法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早就颁布实施,在司法机关,每年办理的涉及野生动物的刑事案件虽然不多,但此类案件一旦触及,量刑一般都较重。在司法实践中,只要买卖者明知其非法收购、出售的野生动物为何物,即可证明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犯罪故意。因而,我们要猛喝一声:快快收手吧,别再猎捕、买卖野生动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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