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卫芳:“放烟花炸瞎眼”呼唤绷紧“安全弦”
作者:廖卫芳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一村民生日宴上放烟花庆祝,一位亲友在点燃烟花时被炸伤,不幸造成双目失明、颅骨缺损等严重后果。记者昨天了解到,南通中院对这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判决,烟花生产者、销售者被判承担75%的赔偿责任,共计赔偿原告110余万元。(2月15日《江海晚报》)
近期,因燃放烟花炮仗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已发生多起,其中最为惨烈的是,大年三十,江西上饶一男童被邻居扔的一枚炮仗炸伤,导致右臂被截肢。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悲剧。
按说,无论是春节期间,还是家有喜事之时,适当燃放烟花炮仗以示庆贺,本无可非议。但笔者以为,燃放烟花炮仗时一定要时刻绷紧“安全弦”,决不能把“安全”二字抛之脑后。否则,一旦发生“右臂截肢”“炸瞎双眼”等悲剧,那可就悔之晚矣。
其实,燃放烟花炮仗并不可怕,关键是要注意燃放的方式。有的人喜欢搞恶作剧,故意把点燃的炮仗往人群里扔。有的人明明知道旁边有易燃物品,却视而不见,照样燃放烟花炮仗,且一放就走人,根本不管会不会酿成火灾事故。“安全意识”如此淡薄,燃放烟花炮仗岂能不酿事故?
此次,通州一村民燃放烟花时不慎被炸瞎双眼,这无疑是一记警钟。这不仅是对当事人的一次教训,更是对其他人的一次警醒,那就是燃放烟花炮仗必须绷紧“安全弦”。希望更多的人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当然,防范类似“放烟花炸瞎眼”悲剧的发生,还需严管烟花炮仗生产厂家,绝不让不合格的烟花炮仗流入市场,而使之成为一颗隐形的“炮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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