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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德福:“内鬼”监守自盗被抓,伸手必被捉

2023-02-16 17:16:25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案发当时,外港派出所一组民警正在辖区内巡逻,接到该企业的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根据线索,民警很快发现了汪某的去向,并在案发20个小时后成功将汪某抓获。经查,...

  作者:游德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2月13日晚,浙江常山县辉埠镇工业园区的某企业内,工作人员对仓库材料进行清点时,突然发现一批价值上万元的铜管不见了踪影,赶紧报了警。通过现场走访勘察和查看视频监控,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很可能是该企业的员工汪某。此时,汪某已经不见了踪影。目前,犯罪嫌疑人汪某已被常山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衢州晚报》)2月16日)

  案发当时,外港派出所一组民警正在辖区内巡逻,接到该企业的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根据线索,民警很快发现了汪某的去向,并在案发20个小时后成功将汪某抓获。经查,汪某因为手头拮据,想多弄点钱花,便将一批铜管偷走后卖掉,获得的1.2万余元。目前,汪某已将赃款退还给该企业,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成语监守自盗,顾名思义就知道是看守钱物的人自己把看守的钱物占有了。监守自盗罪,则是指公务人员或从事公务的人员不法侵占因职务或公务所持有的款项或其他动产物品,或为自己或第三人的利益而窃取的犯罪行为。本案件中的汪某,尚不清楚其在该企业从事什么行当,但身为本企业“一家人”,利用“自家人”的特殊身份行窃本企业物资,称其为“内鬼”在恰当不过了。“内鬼”监守自盗,金额达到万余元,已构成“盗窃罪”的内在要素。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做出了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数额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由此看来,“内鬼”汪某监守自盗万余元,属于“数额巨大”,够他“喝一壶”的了。

  当前我们国家正逐步纳入法治的轨道,一切行动都要以符合法律、法规为界限,对所有有悖法律的行为已经采取“扎紧篱笆防野狗”的举措,抓住一起处理一起,以后的措施还将更为严厉。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你们真该好好想一想了,别看偷盗得手眼下感觉似乎挺滋润,一旦东窗事发,那就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内鬼”监守自盗被抓,伸手必被捉。我们要时常告诫自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只有通过自己劳动和汗水得来的才是自己本分的,得之心安理得,反之则“与良心过不去”,千万不要“动心”。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做“内鬼”、行不义,终将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通过劳动换取报酬才是长久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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