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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卫芳:夸大产品功效“被判赔”一点也不冤

2023-03-16 11:44:24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电热水袋保温时长明明不到2小时,却宣称长达8小时,如此夸大宣传产品功效,就是一种忽悠,一种欺诈,因而商家被判赔500元,完全是罚当其责,咎由自取,一点也不冤。...

  作者:廖卫芳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商家宣称电热水袋保温8小时,实则撑不到2小时,如此使用效果让消费者大呼上当,并告到法院。最终,卖家被判赔偿消费者500元。昨天,由江苏省南通市如皋法院审理的这起案件入选市中院发布的2022年南通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3月16日《江海晚报》)

  电热水袋保温时长明明不到2小时,却宣称长达8小时,如此夸大宣传产品功效,就是一种忽悠,一种欺诈,因而商家被判赔500元,完全是罚当其责,咎由自取,一点也不冤。

  按说,商家为了达到促销目的,适当对产品进行宣传,这本无可非议。但宣传必须基于事实,有一说一,有二说二,不能“信口开河”。如果肆意夸大产品功效,诱导消费者购买产品,这就是一种虚假营销。

  因此,笔者以为,消费者一旦遭遇商家夸大产品功效行为,既要坚决说“不”,又要积极大胆地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消费权益不受侵害,切忌“装哑巴”,自认倒霉,任凭无良商家忽悠、坑骗。

  同时,监管部门也要对商家夸大产品功效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不妨通过“开罚单”、列入“黑名单”、“停业整顿”等处罚手段,让无良商家付出应有的代价,倒逼其据实宣传,诚信买卖。

  此外,也希望商家开门做生意要本着“顾客至上,诚信第一”的经营理念,实事求是地宣传产品,切忌夸大其词,诱骗、欺诈消费者。否则,最终会“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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