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凡:回怼客户被解雇赔30万,受伤为啥总是客服
作者:尚凡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记者翻阅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了一争议案例,国内的一快递公司,因解雇回怼“不讲理”客户的女客服,被判赔偿该女客服30万元。(4月2日 每日经济新闻)
据悉,该女员工在处理客户投诉过程中,面对辱骂自己客户,该女员工怒从心生,没忍住进行了回怼,从而被所在公司解雇。
客户就是上帝,就是公司员工之衣食父母,就是公司之利润,代表公司与客户进行沟通、交流之客服,面对客户投诉,纵有不对之处,也当以诚相待,热情服务,及时化解客户心中的怨与恨,维护好公司的形象与利益。
该女客服,竟然在处理客户投诉过程中,回怼客户;表面看来,如此举措,不仅背离了“客服”之初衷,而且还于无形之中伤害到公司的长远利益;为此该公司“执纪问责”,依规解除其劳动关系,并无过错。
公司者,从业者生活之来源也。客户至上,不仅有利于公司之生存与发展,而且还是众服务业之共识;面对“任性”之客户,为了公司之长远利益,员工牺牲一点自己的利益、受点委屈,又算得了什么?
然动辄出口成脏、辱骂他人等,虽看似口舌之事,虽不过是语言欠文明,既没伤筋,又没动骨,然冷静思之,不仅侵犯了“客服”等的人格尊严,令其心里受到了伤害,而且还触及到了法与德之双重底线。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市场经济,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从事“客服”等服务业,方便他人,服务社会,乃社会不可缺之职业,理应受到社会的尊重,其正当权益理当得到法律、公司等的保护。
现实中,为赢得客户,为赢得市场,为在日益激励的竞争中站住脚跟,众多公司尤其服务业管理者,对“客服”等员工提出了更为苛刻的要求,不仅要“骂不还口”,而且还需“笑脸以待”,稍有不从,则一“解”了之。
过分强调公司利益、一味偏袒“不讲理”客户,让“受伤者总是受伤”,背离社会公平与正义,触及到法之底线,随着社会的发展,存在着相应之弊端。
一是有背依法治国之精神。依法治国乃治国之良策,乃社会文明与进步之重要体现;依法治国,法律规范言行,每位公民皆不得侵犯他人之权益,每位公民之正当权益,皆需得到法律有效的保护。
毫无疑问,此客户辱骂,尽管事出有“因”,尽管是微不足道之违法行为,但终归是侵犯了该女客服合法权益;回怼之,乃法律赋予其正当防卫之权,何错之有?公司将其解解雇,乃错上加错。
二是助长了“蛮不讲理”之不良风气。文明社会,不仅要遵守法律,更到讲道理;如被骂者,仅因“回怼”,就将其开除,势必助长个别文明素质偏低者之嚣张气焰,让其更加无所畏惧。
三是最终势必伤害到公司与社会之利益。让劳动者有尊严之劳动,是现代社会之显著特征。让“受伤者总是受伤”,势必让其心中“窝着火”,不仅让其难以真意实意“热情服务”,更可能失去对“职业”的热爱,久而久之,必将降低服务质量,从而让消费者利益受损。
赔偿30 万,虽不足以弥补“因回怼客户被解雇女客服”之损失,但终归展现了法律的力量,用事实传递出了这样信息:受伤者的不该总是“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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