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凡: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别忘找准利益平衡点
作者:尚凡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四川乐山市中区法院对该市首例涉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物权保护案作出一审宣判,驳回原告程某诉讼请求,认为低层住户对增设电梯应当具有适度的容忍义务。(4月14日 红星新闻)
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老旧小区因层数相对低,在修建时大多未安装电梯,在当时并不是多大的事;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居住在其中的居民正日渐老去,体力不济,出入不方便的问题,便稳步显露了出来。
为补齐短板,提升市民的幸福指数,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便被提上了议事日程;轻轻一按,举手之劳,便能迅速到达家门口,省去了爬楼梯之苦难,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体现了与时俱进,让出行变得轻松自如。
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虽是利民、惠民之好事,然现实中,好事未必就能获得“好报”,不但可能让引发矛盾、致邻里反目,导演邻里之间的争议,更可能为之诉之于法律,从而“制造”事端,影响小区之安宁与和谐。
究其原因,虽看似个别业主,胸无大局观念,不讲道理,不体谅邻里“上下之苦”,然冷静思之,实则是在加装电梯的过程中,忽略了做好思想工作,没能兼顾好个别业主的利益,未能找准“权益平衡”点。
老旧小区安装电梯,总体而言是好事,但不可否认,对底层住户而言,不但让原有的“优势”消失,更可能因电梯的安装、运转,挡住阳光、发出的噪声等,影响其正常的居住,甚至可能使其房产引人缩水、贬值。
现代社会,利益多元化,理应充分尊重每位业主的权益,不可将为大家做好事,建设在个别人利益受损的基础上,力求在加装电梯的过程中不遭受损失、或将损失降至最低点,力争将“好事”办成皆大欢喜之事。
就此案而言,虽法律的宣判,为之画上句号,但并不等于“问题”就得到了彻底解决;目前,老旧小区改造提速,加装电梯方兴未艾,在此时代背景下,如何找准“利益平衡点”,充分兼顾各方利益,将好事办好呢?
一是小区业委会等,要切实加强宣讲,力求达成共识。在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之初,要尊重业主的知情与参与权,主动登门入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多措并用,讲解加装电梯的好处,以形成共识,尽可能减少矛盾。
二是要合理规划,尽可能降低对低层用户的影响。在设计、安装、选材等过程中,要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与建议,尽可能少占用公共绿地等资源,尽可能选择价格低、负面影响小的电梯,讲清利弊、得失,尽可能将“不良影响”降至最低点。
三是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案,并及时兑现。针对业主的诉求,尤其是底楼住户的要求,正视问题,按受益程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制订相关补偿方案,“堤内损失,堤外补”,给“利益受损者”以经济补偿,让其感到公平、公正。
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引诉讼,虽原因多种,但根子却在“没找准利益的平衡点”;为了小区的更温馨,为了城市的更和谐,笔者呼吁:在加装过程中,别忘“找准利益的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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