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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金福:治理“药品网售”乱象须监管发力

2023-04-16 15:43:40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眼下,随着互联网平台的兴起,“网络药店”便应运而生,由于“药品网售”既方便又快捷,因而“药品网售”已成为一种新的消费趋势。然而,由于监管不到位,致使无证售药、售无证药...

  作者:叶金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4起药品网络销售典型案例,包括美团外卖平台网店销售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药品案、京东商城网店销售医疗机构制剂案、小红书平台网店无证销售药品案、拼多多商城网店无证销售药品案。(4月16日《经济日报》)

  眼下,随着互联网平台的兴起,“网络药店”便应运而生,由于“药品网售”既方便又快捷,因而“药品网售”已成为一种新的消费趋势。然而,由于监管不到位,致使无证售药、售无证药等乱象丛生,不但严重影响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而且也严重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众所周知,药品不是普通生活用品,它直接关乎着百姓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许多药品,尤其是处方药的研发、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都应受到严格监管,而不应无序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否则,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同时,《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也规定,药品广告应当宣传和引导合理用药,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地购买和使用药品。标准还明确规定,药品广告不得含有免费治疗、免费赠送、有奖销售、以药品作为礼品或者奖品等内容。可见,“药品网售”乱象已然严重违反相关规定,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

  因此,笔者以为,要治理“药品网售”乱象,亟须“监管发力”。首先,监管要到位。卫生、工商、公安等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对“网络药店”的审批、注册等进行严格把关,严防未经审批、注册而混入其中。其次,处罚要从严。对于那些非法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处方药的“网络药店”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要采取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等惩罚机制,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从而倒逼其遵规守法,切实履行契约。其三,要设立举报制度。要鼓励广大消费者积极大胆地对涉嫌非法研发、生产、销售、使用处方药等行为的“网络药店”进行检举揭发,从而有效打击“网络药店”的非法行为。

  当然,还需加强行业自律教育。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网络药店”的行业自律教育,各“网络药店”要本着“诚信为本”的经营宗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售药,切不可为了短期经济效益而从事非法售药行为。如此,才能有效治理“药品网售”乱象,给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健康、安全、有序的网络售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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