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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夫:“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被行拘”是警示课

2023-04-18 16:42:53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众所周知,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近年来,各地森林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不仅会烧毁成片的森林,还会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破坏森林涵养水...

  作者:井夫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4月初,梅州市出现的明显降雨缓解了森林防灭火形势,但是最近几日气温回升,天气持续晴朗,森林火灾易发。近日,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西林村一村民因野外用火,不慎引发山火,被行政拘留。(4月18日《梅州日报》)

  众所周知,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较为困难的自然灾害。近年来,各地森林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不仅会烧毁成片的森林,还会降低森林的更新能力,破坏森林涵养水源的作用。同时,也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据了解,森林火灾的起因主要有两大类:人为火和自然火。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发生的森林火灾中人为因素导致的火灾占了90%以上。此次,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西林村一村民因野外用火,不慎引发山火。这说明,森林防火重在“防人”。

  同时,“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被行拘”也无疑具有一定的警示意义,这不仅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严惩和震慑,更是对其他人的一种警示和威慑。可以说,“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被行拘”是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

  此外,这起森林火灾事件,也提醒相关部门防范“人为”导致的森林火灾,还需“双管齐下”。一方面,要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和预防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不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相关知识,比如:不携带火种进山;不在林区吸烟、用火把照明;不在林区内狩猎或放火驱赶动物;不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不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不烧荒、烧田埂草等,做到防患于未“燃”。另一方面,要跟进“严惩机制”。一旦发生人为原因引发的森林火灾,相关执法部门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不妨通过“高额罚单”、“追究刑责”等严厉处罚手段,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法律代价”。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笔者相信,只要“宣传+严惩”双管齐下,就一定能有效防范森林火灾,从而把森林火灾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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