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卫芳:安全头盔“戴与不戴”不一样
作者:廖卫芳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先锋发生一起电动车单方事故,骑车女子未戴头盔,颅脑损伤。处理事故时,交警惊讶地发现,几天前,这名女子刚因未戴头盔被处罚。“假如戴了头盔,或许结果就不一样了。”交警不禁感叹。(7月26日《江海晚报》)
众所周知,电动车骑乘者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这是交通法规的要求,也是自身安全的需要。
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有相当一部分电动车骑乘者没有养成佩戴头盔的习惯,不是“带而不戴”,就是与交警玩“躲猫猫”游戏,看见交警在执勤就乖乖地戴上头盔,没看见交警在执勤,就不戴头盔。更有甚者,有的骑行者不但自己不戴头盔,而且还用电动车带人,且一带好几个。每每看见一些电动车骑行者不戴头盔在大街上“横冲直撞”,笔者就替他们捏了一把汗。
近年来,每年各地都有数不清的电动车交通事故,骑乘者轻则受轻伤,重则致残、致死,这其中有不少人是因为骑乘电动车未佩戴头盔引起的。如果每一位骑乘者都能自觉做到佩戴安全头盔,或许就可以避免这一起起伤亡事故悲剧的发生。
数据显示,佩戴安全头盔可以使电动车骑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头部受伤和颅脑损伤的几率分别减少63%、88%。这说明,骑电动车佩戴头盔是多么的重要啊!
此次,南通市通州的这名骑车女子就是因未佩戴头盔而导致颅脑损伤的。试想,如果这名女子平时能养成骑车佩戴头盔的习惯,那就像交警所说的那样,“或许结果就不一样了”。可见,安全头盔“戴与不戴”就是不一样。
但愿通过这起“不戴头盔致颅脑损伤”的交通事故,能警示每一位骑乘者都能自觉养成佩戴头盔的良好习惯,从而避免骑乘伤害,守护“骑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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