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卫芳:“一人多杆”过度垂钓行为须制止
作者:廖卫芳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钓鱼是不少市民热爱的休闲运动,城区内河吸引了不少垂钓者。然而,什么是休闲性垂钓,各地法律法规并没有明文界定。这让不少人有了可乘之机,慢慢从一人一杆的休闲垂钓发展成一人多杆的过度垂钓。(8月20日《宁波日报》)
在我们的潜意识里,垂钓者一般是一人一杆,且垂钓时间不长,钓鱼不多,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以休闲为目的。
但近年来,不少垂钓者变“休闲垂钓”为“营利垂钓”,成为了职业钓鱼者。他们往往一人多杆,少则三五根杆,多则十来根杆,且垂钓时间长,长达十多个小时,钓鱼量也从几公斤、十几公斤至几十公斤不等。如此“一人多杆”的过度垂钓方式,实际上是一种无证捕捞行为,这无疑会对渔业生态资源造成严重的破坏。
但据了解,由于国家层面,包括地方,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规制,渔政执法人员只能以劝导为主。这显然难以规范“一人多杆”的过度垂钓行为。
难道就没有解决这一问题的好办法了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据报道,目前已有湖南、江西、重庆等地均出台法规,禁止一人多杆、多线多钩、钓获物买卖等违规垂钓行为。一方面,通过“立法”规制,那些职业钓鱼者就知晓“一人多杆”垂钓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从而自觉远离“一人多杆”过度垂钓行为。另一方面,有了“立法”规制,渔政执法人员就“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就能理直气壮地对“一人多杆”过度垂钓行为予以处罚。这说明,通过“立法”规范过度垂钓行为是一记妙招。
希望各地不妨效仿湖南、江西、重庆等省市“立法”规范垂钓行为的好做法,尽快启动相关立法工作,阻止“一人多杆”等过度垂钓行为,从而既规范不正当的垂钓行为,又切实保护渔业生态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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