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宏:别让“收费码”变成“拦路码”
作者:周志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青岛的个别商场停车缴费需要先办会员卡,或者先确认授权同意协议才能进行支付,甚至出现强制注册与缴费无关的事项,这样的缴费方式涉嫌过度获取个人隐私,令用户体验大打折扣,有网友称“收费码变成拦路码”。(新安晚报8月31日)
今年7月,“商场停车付费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话题曾被网友热议。8月29日和30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连续探访合肥的多个商场,发现大部分商场的地下停车场可直接扫码出场,但有停车场需同意协议才能缴费,有停车场的缴费二维码被扫描后,会显示广告信息,存在误点的可能。这种现象必须依法加以整改。
停车缴费二维码需要“纯净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商场应向消费者提供可以直接进入付停车费页面的二维码,并用显著方式标注“直接扫码付停车费”。不仅如此,还须在主要通道和停车场张贴“直接扫码付停车费”二维码,以方便消费者获取。这是一方面。
另一方面,商场提供停车服务,消费者的义务就是按照约定支付停车费用。商场或者停车场的运营者强制或诱导消费者加入商场会员或关注公众号才能支付停车费,属于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应该及时纠正。
别让“收费码”变成“拦路码”。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从消费者角度考虑,商场或停车场的运营者应及时推出“纯净版”停车缴费二维码,并在显著位置标注“直接扫码、付费离场”,确保不收集任何个人信息。如果以停车费优惠、会员积分等名义张贴商场会员码或公众号二维码,则必须有充分提示并仅收集与相关服务有关的个人信息。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个人信息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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