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扬书生:孩在家偷钱被送派出所自首不该有掌声
作者:维扬书生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湖北襄阳。蔡女士带13岁儿子小尧到派出所“投案自首”。民警了解到小尧较内向,想吃零食不好意思向父母要钱,便偷拿家中三百元买零食。民警劝他好好学习遵纪守法。(10月13日澎湃新闻)
也许是受“有困难,找警察”口号的影响,近年来孩子犯错后被家长扭送派出所的闹剧越来越多。2020年6月,四川宜宾一名9岁男孩因为偷学校对面文具店9包游戏卡被爸妈送到派出所“自首”,在民警和爸妈监督下写下保证书;2021年11月,江苏南通海门一男孩因想去同学家玩在家偷100元钱,被家长送到派出所;2022年12月,福建福州一名5岁女孩因为购物时偷拿了商店的玩具,被妈妈送到派出所……
这种“大义灭亲”式的教育方式,受到不少网友怒赞,认为这才是“三观最正”的教育。不得不说,家长将犯错的孩子送到派出所,交给警察叔叔处理,其初衷是为了教育孩子,希望孩子痛改前非,但作为教育工作者,笔者认为将孩子送到派出所,这种做法并不可取。
一是有推卸责任之嫌。
古语云“养不教,父之过”,对未成年孩子进行教育是家长无法推卸的一种社会责任。孩子在家偷钱也好,在外偷玩具也好,做家长的应该在第一时间对犯错的孩子进行严肃教育,家长把本该自己承担的教育责任转移给警察叔叔,试图借警察叔叔之口给孩子一次“刻骨铭心”的教育,说到底是一种偷懒,也是一种失职,本质上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任。
二是给孩子内心留下阴影。
孩子再小都知道,警察叔叔是抓坏人的,现在自己被家长扭送到派出所,无形之中被贴上“坏人”的标签,孩子的内心肯定备受煎熬。警察教育肯定比家长教育有效果,但是也可能给孩子的内心留下巨大的阴影。这种阴影甚至会伴随孩子一生。赫伯特·斯宾塞说:“如果当众出孩子的丑,当着外人损他,贬他,让他无地自容。从心理学角度讲,这样做使一个人产生惧怕社会的心理,产生自惭形秽的念头,很难立足社会。” 孩子从小害怕警察叔叔,长此以往,当孩子日后遇到危险时,很难会想到找警察叔叔,从而产生不可估量的后果。
三是造成公共资源浪费。
公安机关是打击违法犯罪、保卫国家安全、保障群众平安的专门机构。人手少,事务多,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家长把自己在家能处理的事拿到派出所来请警察叔叔处理,消耗的是本来就很稀缺的公共资源,其后果必然是警察叔叔手上一些更加紧急事项无法得到及时处置,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及时的维护和救助,也会严重损害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
孩子犯错不可怕,可怕的是家长找不到适合的教育方式,将孩子送到派出所“自首”,看似效果明显,但肯定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此处不该有什么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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