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灿辉:别让保健食品“忽悠”成药品
作者:曹灿辉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据央广网报道,随着人们的健康意识逐渐增强,健康消费观念不断升级,保健食品消费需求快速增加,尤其受到老年人的青睐。最近,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重阳节消费提示,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科学正确选购保健食品,引发关注。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保健食品》(GB16740—2014),保健食品为声称并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不是药品,更不是“万能神药”。
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保健食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行业乱象不断,过度营销,把保健食品“忽悠”成药品问题频发。更令人担忧的是,有的老年人经不住一些商家的蛊惑,也听不进家人的规劝,偏信保健食品“包医百病”,不惜花大钱买上一堆保健食品,放弃正常治疗。损害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危害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利于保健食品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别让保健食品“忽悠”成药品,仅有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醒远远不够,还需多方合力,疏堵并举。一方面是堵。职能主管和执法部门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涉及保健食品相关法规要求,加大监管和执法查处力度,对一些商家的不法行为严查重处,不能任由保健食品代替药品治病的虚假广告坑人,倒逼行业强化自律、企业规范经营。
另一方面是疏。保健食品广告内容应经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取得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件,还应当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同时,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进解剖正反典型案例,让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充分了解健康知识和保健食品知识,避开各种消费“陷阱”,准确把握自身状况及客观需求,科学正确理性选购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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