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卫芳:根治“欠薪”就应多些“专项行动”
作者:廖卫芳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按照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北京市人社局根治欠薪工作安排,11月10至2024年春节,北京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以工程建设领域、保安、加工制造、新就业形态等欠薪问题易发多发行业企业为重点,确保查实的欠薪案件在2024年春节前全部清零,依法维护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11月18日《北京青年报》)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努力下,尤其是《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出台,“欠薪”问题已大为改观。但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工程建设领域、保安、加工制造、新就业形态等欠薪问题依然普遍存在。
据媒体报道,一些农民工为了能“讨薪”成功,往往不得不采取一些极端的讨薪“怪招”:有跳楼讨薪、自焚讨薪、跳江讨薪,甚至还有劫持讨薪……农民工的讨薪“怪招”无不深深地刺痛着公众的心,也一再暴露出农民工“讨薪”的艰辛与无奈。
按说,农民工一年辛辛苦苦,那点微薄的工资是应该及时获得的,而且这也是劳动合同法赋予劳动者最基本的权利。可一些包工头或企业主却往往以种种方式和借口,能拖则拖,能欠则欠,能逃则逃,有的甚至还以暴力相待。“讨薪”成了年年上演的“连续剧”,似乎永远没有终点。
农民工“讨薪难”缘何年年上演呢?笔者以为,关键还在于政府部门对“欠薪者”的惩戒力度不够。其实,农民工之所以要“讨薪”,就是因为包工头或企业主的恶意“欠薪”“逃薪”所致。因此,“欠薪”“逃薪”是根源。虽然政府部门也年年加大力度,切实帮助民工“讨薪”,但由于只有“讨薪”而没有对“逃薪者”进行动真格的惩戒,致使不少“逃薪者”今年勉强付了工资,但明年、后年依然“按兵不动”,农民工的“讨薪”之路依旧艰难。于是乎,农民工的讨薪“怪招”依旧连年迭出。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社会之痛。
此次,北京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无疑及时而必要,这不仅是一次专项欠薪清零行动,更是对欠薪者的一次精准打击。笔者以为,根治“欠薪”就应多些这样的“专项行动”。
当然,根治“欠薪”不能止于“专项行动”,还需跟进更多“处罚机制”。一方面,要列入“黑名单”。对于欠薪者,除了通过专项行动督促其“清零欠薪”之外,还应将其纳入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在乘坐飞机、高铁、出境等高消费方面给予“全面限制”,使其“一时失信,处处受限”,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从而倒逼其今后不再成为“欠薪老赖”。另一方面,要给予“严惩重处”。不妨通过财务、行政、法律等一系列手段,该冻结财务的要冻结财务,该入刑的要入刑,对欠薪者实施“精准打击”,让“欠薪者”不会“欠”、不能“欠”、不敢“欠”。如此,才能彻底根治“欠薪”顽疾,为农民工撑起一把“保护伞”,从而帮助广大农民工化解烦“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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