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卫芳:整治电动车违规充电需有“实招”
作者:廖卫芳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阿姨,电动自行车不能推上楼充电,一旦着火后果不堪设想”……昨天,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新明街道滨江社区涨浦景苑小区业委会主任应永浩带领热心业主,对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进行大排查。(3月4日《宁波日报》)
近年来,各地因电动车“飞线充电”或“入户充电”等违规充电行为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已发生多起。刚刚前不久造成15人身亡的南京居民楼火灾事故,就是因电动车违规充电引发的,可谓是损失惨重,教训深刻。
针对居民违规充电乱象,各地执法部门也是采取积极行动,有的采取没收飞线,有的采取上门劝阻,有的采取经济处罚等办法。这些办法虽然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依然是治标难治本,一些居民照样偷摸着“飞线充电”或“入户充电”。
其实,一些居民之所以习惯于“飞线充电”或“入户充电”,原因是多方面的,这其中既有小区充电桩稀少或没有安装充电桩的原因,也有充电贵的原因,这往往成了许多居民采用“飞线充电”或“入户充电”的理由。
因此,笔者以为,整治电动车违规充电行为,还需有更多“实招”。比如,在小区里多设立几处智能充电装置,以政府“补一点”,物管“贴一点”,居民“出一点”的方式,解决居民充电贵、充电难问题,方便居民充电。再如,有必要对违规充电的危害性进行广泛宣传,让广大居民知晓违规充电不仅存在火灾隐患,而且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从而自觉远离违规充电。又如,相关部门不妨引入技防力量,安装“租车系统”,从源头上遏制电动车或电池违规进梯入户,从而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火灾事故。
同时,要设立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居民对违规充电行为进行检举揭发,让违规充电行为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从而有效遏制各种违规充电行为。
此外,还应跟进必要的处罚机制,对屡劝不改,擅自采用违规充电的危险行为,不妨通过高额罚单,甚至追究法律责任等处罚手段,让其既付出“经济代价”,又付出“法律代价”,倒逼其自觉远离违规充电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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