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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勇:保留“单人校”是弘扬法治精神

2016-05-28 18:53:47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我们来看一个事例。长征途中,为了给女红军安全分娩多一点时间,为了一个即将出生和生死未卜的孩子,红军战士不惜牺牲前赴后继打阻击。今天,我们没有死亡威...

  作者:李云勇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目前,福建省永泰县有农村学校78所,其中单人校19所,而在这19所单人校中,只有一个学生和一个老师的学校有11所。永泰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说:“乡村小学不管多偏僻,条件多艰苦,只要有一个学生,这所学校就不能撤。”(5月27日新华社)

  改革开放日益深化,流动人口越来越多,政府机构不断改革,相应地,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断裁撤学校,在偏远的农村,一些地方出现了“单人校”,但不多。像永泰县有11所只有一个学生和一个老师的“单人校”,则令人惊叹,值得好好说道。

  保留“单人校”是尊重受教育权。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儿童受国家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农村儿童不能因为家庭条件差等剥夺受教育权,应该享受与同龄人同等的受教育权,儿童义务教育,一个都不能少,保留“单人校”,这个真的可以有,绝对不可一刀切。

  保留“单人校”是落实受教育权。村外的学校条件虽然好些,但离兰新荣家有9公里,无人接送,留守儿童根本就没有多少选择权,如果非要留守儿童出外读书,看看悬崖村孩子们的求学路,安全问题无法保证,留守儿童也会面临不测事端。这样,留守儿童不得不选择退学或者等长大几岁再上学,平等的受教育权就会在他们身上大打折扣。

  保留“单人校”是弘扬法治精神。很多地方以少数服从多数等理由裁撤学校,或许遵守了必要程序,但这种做法大有问题,因为它假借民主之名剥夺了少数人的合法的、平等的受教育权。永泰县保留 “单人校”,维护了少数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一种良好的法治实践,很简单,如果能维护好少数人的合法权益,还用担心多数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吗?

  保留“单人校”是一种良好导向。近年来撤区并乡,撤村并组,优先考虑方便政府管理等问题,从维护学生权益角度考虑问题很少,导致村小学越来越少,学校越来越集中,离学生家往往越来越远,容易引发交通等事故。比如我以前就读的村小学被裁撤,本村的一个小学生过马路时不幸被压断手臂。如果保留“单人校”,悲剧就会少很多。

  宪法规定: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保留“单人校”,教学一点不马虎,语文、数学、音乐、体育……吴志光老师包揽了课程表里的所有课程。有人说,如此“单人校”成本太高,一点都不合算。孩子是祖国的未来,不考虑民众利益、社会利益,单独计算教育成本的想法是极端错误的,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

  我们来看一个事例。长征途中,为了给女红军安全分娩多一点时间,为了一个即将出生和生死未卜的孩子,红军战士不惜牺牲前赴后继打阻击。今天,我们没有死亡威胁,但是我们更应有红军战士这种为了孩子们的宽广胸怀。孩子的平等受教育权,一个都不能少,保留“单人校”,这个可以有,唯有如此,才能让每一个孩子在受教育的路上永不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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