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传龙:吊诡的“调解费”破坏了人文美景
作者:叶传龙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日前,小王等9名大学生来到北京房山区南窖乡水峪村拍摄微电影,期间与村民协商并交纳了8000元食宿费及200元水电费。可拍摄结束后,村委会却以争执调解为由向他们强行收取2000元调解费。(8月3日《北京晨报》)
景美引客来,9名大学生到水峪村拍摄影视作品,正是看中这里的人文美景。然而,拍摄完成后却被索要调解费,而据当事人反映,他们在拍摄期间并未与村民发生争执,也无破坏现象,所以,对“调解费”一说提出异议。此时,村支书才解释,对拍摄组收费是村里多年规定。估计这个调解费就类似于取景费了。
村里能不能收取景费,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如果村里为建设景区,投入了人力财力,在村民自治的基础上,以村规民约的方式,对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剧组驻村拍摄收取一定费用,是可以理解的。不过,需要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并报经当地物价部门许可,收费之后还需要为拍摄提供相应的服务。否则,就是借景牟利的乱收费。
9名大学生摄制的微电影,称是“展现中国农村的人文和美景,拿到国际上参展”,看来并非是为了营利。对他们若是免收费用,体现出村民的纯朴和友善,也与摄影的主题相吻合,未辜负他们精心挑选的拍摄地。现在,村长出面强收2000元调解费,破坏了他们在学生心目中的美好印象,让这份人文美景打了折扣。
现在,游客所到之处,手机、相机“咔嚓”声四起,如果对这些都收取费用,只能把自己与外面的世界封闭起来,让人不敢涉足。如果水峪村人敞开胸襟,喜迎宾客,让村里的美景通过客人的画笔、镜头和文字传播出去,或将客人形成的影视资料复制留存于村史陈列室,岂不是对村里更好的宣传?当年张纪中导演在拍摄新版《西游记》时,不但没被征收取景费,反倒向拍摄地索要过280万元取景费呢,看来这就是观念上的差距。
就水峪村此次收取的调解费,建议有关部门介入调查,看收取这个费用有没有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和物价部门批准?村里是否应该收取这笔费用?之前收取的费用都用到哪去了,有没有建立帐目,公开用途?
时下,公园景区的取景费都取消了,而在京城郊区,还出现借景收费之举,也暴露出基层一些组织用权任性,决策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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