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禾仁:“自愿”捐款设下限,谎言不攻自破
作者:任禾仁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5月4日上午,英山县第一中学一名学生家长向媒体投诉称,其孩子马上就高三毕业了,老师却要求每个学生交1000元捐款。问及缘由,学校回应说,新课改后学校为搞建设,负债3000余万元,为了还清债务,该校便邀请新老校友为学校捐款,且捐款不是学校发动的,而是部分家长看到学校有困难,主动联系学校要求捐款。(5月7日,荆楚网)
社会上的种种“强捐”新闻早就不足为奇,但那些大都与学生无关;很多人在学生时代或许也遭遇过“被捐款”,但那些多是为了帮助家境贫困或突患疾病的同学,并且爱心不论金额多少。而英山县第一中学此次要求学生“自愿”捐款却是为了学校还债,甚至设置1000元下限,的确让人匪夷所思。尽管学校一再否认没有规定强制捐款,只是学生自发捐款,然而,自愿捐款为何班主任还要在微信群“直播”?自愿捐款为何要求每个学生都要捐款?自愿捐款为何还有少了1000元不收的说法?
事实的真相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笔者相信,这绝非空穴来风。其实,在校方教学设施又不得不改善但资金又紧张的前提下,号召学生及家长捐款的倡议似乎说得过去,毕竟学校无欠款,基础设施改善了,受益的还是学生。然而,从爆出的新闻来看,原本自愿的捐款,俨然变了味道。类似的现象有很多,有的是学校要求家长做贡献,有的是班主任让家长给班级做赞助。笔者不禁疑惑,为何每每提出这种看似不合理的要求,家长多半都会妥协呢?
想必,原因就在于学校提出这些非分要求的筹码都是打着为了孩子好的口号。作为父母,自然希望子女的成长得到保障,加之为学校的发展出份力,确实是惠及子女,要求不是太离谱,多半会满足要求。以英山县的这所学校为例,自愿捐款和被动捐款的家长,前者是对教育事业的关心,后者则可理解为学校的权利外化。义务教育阶段,我国已经明确要求免除中小学生的大部分费用,不允许学校随意向家长收取费用,以弥补自身资金的不足。再者说,虽然听上去是为了孩子,得寸进尺地长此下去,势必给家长心造成压力。时间长了、次数多了,类似的倡议家长也就没兴趣了。削弱了家长对教育的关注,对孩子的成长是利还是弊呢?
在家长经济能力可承受的限度之内,学校倡议学生及家长为学校还债捐款,是一件值得称赞之事。但无论家长作何选择,捐款或者不捐,这都是家长的自由。学校着实应该善待家长对教育的这份热忱,而不是抓着他们当唐僧肉一般,逼迫家长强行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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