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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艳晓:四进监狱的“不打工男”成网红 究竟谁病了

2020-04-20 11:33:51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网红,不该只担“流量”更应担“质量”。就只单凭借一句“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不可能打工的”且毫无任何积极、营养可言的的话语一夜之间就成为了“红人”,瞬间让亿万网友...
要把“不可能打工”男捧成网红?这价值观歪得没边了   
  作者:张艳晓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啦,这辈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不会做”。36岁男子周某,因盗窃四次入狱,而这样一句话却让其变成了网红。在其出狱后,竟然有超过30家网红经纪公司希望与周某签约,200万、300万的签约价都有人提过。如此荒诞!(人民日报4月19日)
  网红,不该只担“流量”更应担“质量”。就只单凭借一句“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这辈子不可能打工的”且毫无任何积极、营养可言的的话语一夜之间就成为了“红人”,瞬间让亿万网友炸了锅,让人觉得可笑的同时似乎又有点“辣眼睛”。
  一个毫无文化水平的“小偷”、一个价值观严重颠覆的“小偷”、一个毫无社会工作经验的“小偷”...却整日做着“馅饼会从天降”的白日梦。这样的一种背景前提下,如果任其“大行其道”试想会给缺乏辨析度的广大青少年传递怎样一种价值观甚至人生观!别只顾“流量”,“质量”才是一个真正“网红”站稳脚跟的基本素质。
  光怪陆离造“网红”,是社会的悲哀。这本是“不打工男”的第四次出狱,年纪轻轻却为自己四次违法犯罪行为“买单”的人!整天以“混日子”度日的人,我很难从这样一个得过且过毫无人生目标的人身上去发现“闪光点”。“网红制造厂”却不惜花重金去打造这样一个人设,无疑是利益熏心,金钱使然。
  “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本不该带有“有色眼镜”去看待一个出狱之人,去包装一个悔过自新的人这本无可厚非。可如果非但不知悔改还引以为傲,就只能是“无药可救”了。没有人可以凭借“臭名”而“昭著”!自带“正能量”的网红他不香么?经纪公司应正确使用手里的权利,真确发挥一个“网红制造厂”的社会职能。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时代,在这个流量为王的时代,没人可以凭借恶臭的历史和人设平步青云;经纪公司也不该只图流量是否能变现,却丧失了基本的道德底线。这个“娱乐至上”的社会是怎么了?“不打工男”人是病的不轻,难道这个社会也病入膏肓了么?“网红流量”到底是神话还是笑话,却值得人们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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