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扬书生:“建议”家长捐款是一出闹剧
作者:维扬书生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据人民网“领导留言板”4月19日消息,针对网民关于“学校‘建议’家长捐款改善教育环境是否合理”的留言,福建省信访局回复称,该校捐赠倡议主要是面向社会贤达、企业家和热心教育的爱心人士,泉州市惠安县教育局已责令学校对此整改,明确不得面向家长发起捐赠活动。(4月20日澎湃新闻)
报道中提到,该校发出捐赠倡议的本意在于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学校建设,主要是面向社会贤达、企业家和热心教育的爱心人士,但在执行过程中出现跑偏现象。笔者以为, “建议”家长捐款,至少存在三个问题:
一是涉嫌违法违规。
2021年6月1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该《规定》明确学校不得违反规定向学生收费,不得强制要求或者设置条件要求学生及家长捐款捐物、购买商品或者服务,或者要求家长提供物质帮助、需支付费用的服务等。泉州市惠安县凤凰城实验小学在地图中查看有老师在家长群里“建议”家长捐款,帮助学校改善教室照明、现代化电子阅览系统、学生电脑室、艺术馆等,致力于打造更优质的教育环境。但是,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建议”家长捐款,向家长“伸手”,缺少法理依据。
二是加重了家长负担。
老师在群里发出捐款“建议”后,会给不少家长带来很大压力,只要有一名家长捐了款,其他家长就不得不随大流。一个家长捐1000,其他家长就不能捐900。有网民向领导反映,现在已经形成一股攀比的风气,有的班级已经捐款上万元,老师会在群里公开攀比,这一攀比,就让本来本着“自愿、公开、量力而行”的捐款成为变相的逼捐,捐款成了考验家长与班主任关系的试金石,“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就成为必然。让家长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买单,无疑会增加家长的经济负担,严重背离了“双减”的初衷。
三是带偏了学生三观。
学校是学生学习知识、培养正确三观的地方。如果放任学校以各种理由“建议”家长捐款,家庭经济条件欠佳的学生会因为家长的“小气”而感到痛苦和难堪。家长出手大方,孩子趾高气昂,家长出手小气,孩子羞愧难当。学生们会觉得,家长捐的钱越多,自己在同学和老师面前就越有面子。这样的“建议”,对于那些三观尚未形成的孩子来说,会产生不小的负面影响。
由此可见,“建议”家长捐款,本来就是一出不该上演的闹剧。
好在泉州市惠安县教育局在接到网民反映后,已责令学校对此整改,明确不得面向家长发起捐赠活动。目前,该校已停止面向家长发起的捐赠行为。建议教育主管部门对“建议”家长捐款的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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