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倾听民意 为民发声 开化民智

我要投稿
您的位置:首页 > 文体娱乐 > 列表

丁家发:网红烹食濒危大白鲨,必须依法严惩

2022-08-01 17:22:48 www.chinaqi.net 来源: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经四川南充警方鉴定,此前引起舆论关注的“网红烹食濒危大白鲨”事件中,拥有782万粉丝的网红美食博主“提子”,烹食的野生动物已被鉴定为大白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正所谓“...

  作者:丁家发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有着百万粉丝的网红主播“提子”,通过吃鲨鱼狠狠收割了一波流量。然而,一些科普博主质疑这条1.7米长的鲨鱼其实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噬人鲨。对此,“提子”矢口否认,称其食用的鲨鱼是尖齿鲨,“是通过正规渠道得来的”。7月31日,记者获悉,经四川南充警方鉴定,视频中的鲨鱼是噬人鲨(也称大白鲨),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相当于我国二级保护动物。网红“提子”从京东上购买的“大白鲨”,来源为福建沿海地区,相关人员已被警方控制。(8月1日澎湃新闻)

  经四川南充警方鉴定,此前引起舆论关注的“网红烹食濒危大白鲨”事件中,拥有782万粉丝的网红美食博主“提子”,烹食的野生动物已被鉴定为大白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正所谓“不作不死”,“提子”烹食濒危大白鲨被实锤,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必须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此前,该网红博主称视频里的“鲨鱼”并非大白鲨,也不是濒危动物,而是“尖齿鲨”,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的。很显然,其在视频中分割以及进行水煮和烧烤鲨鱼,目的就是“标新立异”博眼球收割流量,从中谋取利益。然而,谎言终究是谎言,从警方调查结果来看,该网红博主烹食的就是噬人鲨,也是通过网上非正规渠道购买的。

  噬人鲨,又称大白鲨,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相当于我国二级保护动物。2017年3月,我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曾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公约禁止或者限制贸易的野生动物或者其制品名录》,噬人鲨名列其中。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该网红博主烹食濒危野生动物大白鲨,显然已经触碰刑法,属于典型的犯罪行为,不仅断送了自己网红主播的前程,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带来牢狱之灾,为自己的“贪吃”付出惨痛的代价。此外,在网上贩卖野生保护动物的不法人员,同样也涉嫌犯罪,将会被绳之以法。

  此事件值得反思,也敲响了网络行为的警钟。一方面,网红没有任何特权,其网络行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千万不能为了博眼球收割流量,做出违法犯罪之事;另一方面,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环境,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如果在网络上展示猎杀、食用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或肆意破坏生态环境,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更多

热门关键词:大白鲨 网红 烹饪 丁家发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