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学生发奖励券让家长兑现明显越位乱作为
作者:黄跃成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3月13日,据新湖南报道,冷水江市网信办通报“学校给学生发奖励券让家长兑现”一事,经调查,该奖励券是某班家委会自行制作,所盖并非学校公章,不具备法律效力。(3月14日澎湃新闻)
后据当地教育部门调查称,该奖励券是某班家委会自行制作,旨在鼓励学生,而且所盖并非学校公章,不具备法律效力。原来一切皆家委会所为,与学校无关。可是,人们不禁要问,一张盖有“冷水江第一中强基班”红印和30元金额、“请家长配合,给予兑现”字样的奖励券,家委会又有什么理由要求家长掏腰包?谁又给予它发号施令的权力?谁又默认它“流通价值”?这张形状样式就是一张常见的奖品兑换券,原本很平常,但此时此刻,却有完全不同意义和反应。因为兑奖的不是发券单位,而是家长。单凭这一点,引起社会强烈反应也就不足为奇了。
按照法律规定,对这样的奖励券,家长也有权决定兑付与否。但是,匪夷所思的奖励所暴露出的问题,已经不是兑不兑付问题,问题的焦点主要是家委会越位、乱作为的问职责。不经广大家长同意,盖上“冷水江第一中强基班”红印发奖励券,这是法律意识的淡薄、责任意识的严重缺失。如此乱奖励、滥用权力名为鼓励学生,其实是变相沽名钓誉、道德绑架。自己一分不掏,却让家长承担全部经济支出,这样不道德地绑架家长的行为,明显越位失位,侵犯家长权益。毫无疑问,家委会这样不履职尽责,摆正位置,任意妄为,表面看到的只有乱摊派、乱作为,本质却是一种侵权违法行为,践踏家长的信任,还踩踏法律红线。
其实,像这样以“为了学生”之名,假借“学习之手”去实施乱摊派、乱作为事件并非个案,不少地方都有存在,只是存在形式、表现方式不同罢了。如前不久网络热议的家委会要求家长捐款“教师节给老师送礼”“给教室安空调”“给老师防疫捐款”等等,家委会在一次次越俎代庖事件中,作用越来越变味,引发了很多争议。当然,事件背后家委会越位、乱作为是主要原因,但是,家委会一家之言,如果没有学校的默许,他们又靠什么去说服家长、让家长乖乖就范?如果学校大张旗鼓的反对这样“借花献佛”越俎代庖的奖励、捐赠,家委会还会如此大胆冠上学校名字去奖励、号召捐赠吗?家委会越位、乱作为问题,反思改正的不仅是家委会,学校也应该好好反思工作的不足短板。
关注学生成长,全心全意为学生学习和生活提供精神、物质上帮助和服务,这是全社会责任义务。作为家校交流沟通桥梁中枢的家委会,在“为了学生”的工作中,一定要摆正位置,履职尽责,依法依规发挥最大作用,而不是不负责任的不越位、乱作为,制造“无心之失”“工作过失”,干涉侵犯家长的权利,增加家长烦恼和支出,产生负面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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