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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家发:儿童读物莫成了“少儿不宜”

2023-03-31 11:15:53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一本号称专为低年级孩子打造的儿童读物,内容却是脏话连篇。如此儿童读物,很容易把孩子们带进“坑”,不利于他们健康成长。对此,出版、教育等部门应当深刻反思,该对出版的儿童...

  作者:丁家发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3月28日,河北保定的张先生在图书馆购买了一本叫《撞见怪老头》儿童读物,结果发现书本内脏话连篇,充斥各种粗俗口癖。对此,出版社回应称,这是作者欲扬先抑的写法,这个故事主要就是教孩子不要说脏话,让孩子用身临其境的方法告诉他们一旦说了脏话会给自己的生活带来多么大的困扰。(3月30日中国新闻网)

  一本号称专为低年级孩子打造的儿童读物,内容却是脏话连篇。如此儿童读物,很容易把孩子们带进“坑”,不利于他们健康成长。对此,出版、教育等部门应当深刻反思,该对出版的儿童读物进行必要的纠偏,不仅要下架存在不当内容的儿童读物,还应该自查自纠和加强今后对儿童读物的内容审查,让类似不当、低俗和不文明等内容,远离儿童读物。

  目前,我国18岁以下未成年人有3.67亿,如此庞大的消费人群,吸引了众多出版社纷纷投身儿童图书市场。数据显示,目前在全国580余家出版社中,有超过550家出版少儿图书,少儿图书约占整体图书零售市场的30%。然而,“萝卜快了不洗泥”,一些出版社为了经济效益,放松了对儿童读物的编校,或为了迎合部分低俗口味,或吸引眼球促进销售,对一些不当、低俗和不文明等内容“打开绿灯”。这样的儿童读物,把孩子们往“坑”里推,无疑成了“少儿不宜”。

  我国《出版管理条例》明确,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制作、复制、出版、发布、传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赌博、引诱自杀、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网络信息等。可见,脏话连篇的儿童读物,妨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不合格出版物,也是违法出版物,必须坚决予以纠偏和整改。

  儿童读物莫成了“少儿不宜”。首先,出版主管和监管部门应该履职尽责,敦促各大出版机构,特别是少儿出版部门,要对所有已出版的儿童读物,来一次大检查和自查自纠,如果其中存在不当、低俗和不文明等内容,应立即下架收回销毁;其次,在今后的出版流程中,应对儿童读物的内容严格编校、审查,剔除类似脏话连篇与现代文明社会格格不入和不健康等内容。总之,要让儿童读物充满科学和健康向上的知识,从而引导和教育少年儿童健康、安全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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