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卫芳:老人种罂粟治病不能止于“一判了之”
作者:廖卫芳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江西法院公开一起“67岁老人为治胃病种植罂粟获刑”的刑事案件,引人关注。据悉,这位老人一共种了579株罂粟,最后获刑3个月。(8月11日星视频)
众所周知,罂粟是制取鸦片的主要原料,被人们称之为“毒美人”,因而一直以来,我国对罂粟种植严加控制,除药用科研外,一律禁植。
我国《刑法》明确规定: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非法种植罂粟500株以上3000株以下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刑期15年,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可见,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而种植罂粟,这都是一种违法行为。
此次,这名67岁老人为了治胃病而种植579株罂粟,结果获刑3个月,这无疑具有一定的教育和警示意义,这不仅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严惩,更是对其他人的一种警示。可以说,这是一堂生动的的法治教育课。
但笔者以为,对老人种植罂粟治病的违法行为,不能止于“一判了之”,而应既要“科普”,又要“普法”。一方面,要科普罂粟的相关知识,让更多的人知道罂粟并非“灵丹妙药”,不能包治百病,相反会加重病情,染上毒瘾,从而让广大群众做到不种植罂粟,自觉远离罂粟。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不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对广大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和教育,让每一位群众知晓非法种植罂粟是一种违法行为,从而让广大群众通过学法、知法、懂法,而不会轻易触法、违法。
同时,要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对私种罂粟的违法行为进行积极大胆的检举揭发,并给予举报者一定的经济奖励,让私种罂粟者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笔者相信,只要相关部门从“严惩+科普+普法”入手,多管齐下,既严惩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又科普罂粟相关知识,更对种植罂粟违法行为进行普法教育,再辅以举报奖励制度,就一定能有效地遏制种植罂粟的违法行为,从而让罂粟这株“毒美人”彻底从我们的视线中消失殆尽,不再成为一株害人的“毒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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