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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起诉母校教师剽窃案终审胜诉的标本意义

2023-11-10 15:05:06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该校生物医学工程专业2011级学生孟玉朋大四上学期根据学校安排来到广东珠海一家医院实习,其间他抽空查文献、做课题、写程序,2015年5月完成毕业论文《基于ATR-FTIR光谱的人体血糖远程...

  作者:维扬书生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两年了,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11月9日,湖北科技学院毕业生孟玉朋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他状告母校老师剽窃其科研成果申报专利一案迎来了终审判决。根据孟玉朋提供的判决书显示,2023年11月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定:湖北科技学院与叶华山构成共同侵权,湖北科技学院需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孟玉朋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计15万元,叶华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1月10日澎湃新闻)

  湖北科技学院毕业生孟玉朋状告母校教师剽窃一案,在网上引发热议。

  该校生物医学工程专业2011级学生孟玉朋大四上学期根据学校安排来到广东珠海一家医院实习,其间他抽空查文献、做课题、写程序,2015年5月完成毕业论文《基于ATR-FTIR光谱的人体血糖远程无创检测系统设计》和毕业设计作品,顺利通过了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该论文还被评为2015年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可是,2021年10月,孟玉朋所在公司想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打算做一些高精尖产品,他想将读大学时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专利,于是在网上检索相关资料。结果发现有人利用他毕业论文里的研究成果已被母校教师叶华山等于2017年9月6日申请了3项国家专利。该专利作品所用材料与他的毕业论文几乎一模一样,“图片也是我论文里面的,甚至连错别字都完全一样,他们竟然没有改过。”

  湖北省高院的判决给了孟玉朋一个公正的说法。

  可是令人不解的是,当孟玉朋将自己的学术成果被剽窃一事发在有500人的校友群里时,不但没有得到一众校友的同情、理解和支持,有些校友劝他不要闹,希望莫把事情搞大了。此事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事情越闹越大,有人开始怪罪于他,还将他踢出校友群。更为诡异的是,校友群里替孟玉朋鸣不平的20余人也被相继踢出了群。

  学生的学术成果被剽窃,难道就因为剽窃者是母校教师就不应该追究吗?孟玉朋以及校友群里支持他的20多名校友被踢出群,并不意味着群里的校友和群主都是法盲,他们不知道剽窃他人成果涉嫌违法,只是在他们看来,学生的学术成果被母校教师剽窃,也不是多大的事情,作为学生应以“大局”为重,从维护学校和教师声誉出发,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学生把母校和涉事教师告上法庭,不但会让涉事教师颜面扫地,母校名声也会受到影响。

  殊不知,这种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维护学校和涉事教师声誉的做法极其荒唐可笑,也与法治精神相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是典型的师德失范行为。教育部于2018年11月8日发布的《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第三条明确:对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高校教师出现违反师德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其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等方面的资格。担任研究生导师的,还应采取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

  更为气人的是,涉事教师叶华山至今还没有给孟玉朋一声道歉,这不仅说明剽窃者法律意识淡薄,对自己的学术不端行为不以为然,对自己的错误行为缺乏应有的认识,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

  从这个意义上说,学生起诉母校教师剽窃,拿起法律武器依法维权的做法值得肯定,尽管维权的过程曲折艰辛、心力交瘁,也严重干扰了他的正常生活,对他的事业产生一定影响,但是该案的胜诉却具有标本意义。用孟玉朋的话说:“我想告诉学生遇到不公不要跳楼,是可以反抗的;同时也告诉一些学校,莫瞎搞,要承担法律责任。” “如果我的坚持努力能胜利,能为无尽黑暗里默默忍受的学生照亮一束光,那么我所经历的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德高为师,身正为范,高校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首先需要高校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严格遵守师德规范,严以律己,为人师表,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涉事高校应当在全校开展一次深入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对师德失范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营造风清气正的治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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