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店主吃蟑螂:典型的“有理搅三分”
作者:艾才国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7月25日晚上,湖南长沙杨裕兴韶山南路一饮食店发生这样一幕:一名顾客在其点的辣椒炒肉面吃出蟑螂后,竟逼迫女店主众目睽睽之下将蟑螂生吞下。(7月28日《长沙晚报》)
其实,生活中”磕磕碰碰”的事时有发生,只要大家以诚相待,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矛盾不难化解。然而,当矛盾出现时,一些有理者却自恃自己有理,便“有理搅三分”,这样,有理者往往就变得”无礼”了。就像长沙杨裕兴韶山南路一饮食店的这位食客,面里吃出了蟑螂,那是饮食店食品卫生关没把好,自己有理在先,可以与店老板协商处理意见,如果协商不了,还可以通过法律解决,大可不必提出无理要求――“逼店主吃蟑螂” 。
令人担心的是,生活中这种“有理搅三分” 的人大有人在:一环卫工弄脏了一位青年的裤子,青年居然非要环卫工赔一条一模一样的裤子;一位车主的车子遭刮擦,车主不瞒保险公司赔偿方案,上去就将刮擦者打伤……,探究“有理搅三分” 人的心态,一是追求最大利益使然;二是张扬、粗暴的个性作怪。不管是何种原因,最终导致的是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不利于矛盾的解决。
古语云:“杀人不过头点地,能饶人处且饶人” ,能饶人处且饶人,不仅是美德,更是智慧,宽容他人的过失,原谅别人的过错,不仅利于矛盾的化解,也能显示出自己的容人之量,展示自己的人格魅力。愿大家都从“逼店主吃蟑螂”事件中得到启示:人生在世,难免产生纠纷和矛盾,许多时候需要我们有理让三分,大家多一分理解,多一分谦让,社会就会多一分和谐,多一分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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