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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死亡5人受伤的故意撞人难逃法网

2016-09-15 04:30:22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有些人,真的不知道天高地厚,竟然故意撞人致死。然而,法律是无情的,对于故意交通肇事者是绝不会法外开恩的。弃车逃跑,终究逃不出法网。...

  作者:郭喜林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京华时报讯记者13日从湖南省汝城县公安局获悉,当日下午4时左右,当地发生一起驾车故意撞人事件,目前已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据介绍,当天下午,在汝城县和卢阳镇对国有土地违规建房进行打非治违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曹再发抗拒执法无效后,驾车在卢阳大道一路故意撞人,后在龙腾大酒店门口弃车逃跑。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迅速调集警力抓捕犯罪嫌疑人。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各项善后处置工作正在进行。(京华时报9月14日)

  有些人,真的不知道天高地厚,竟然故意撞人致死。然而,法律是无情的,对于故意交通肇事者是绝不会法外开恩的。弃车逃跑,终究逃不出法网。正如人们所说,躲得过初一,却躲不过十五。

  如果因为对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不满,而对他人故意伺机报复制造血案,那是死路一条。我们的国家是法治国家,不管有什么事,即可通过信访渠道逐级反映问题,寻求合理解决,又可通过司法程序依法维权。但决不允许以身试法,更不允许针对其他无缘无故者进行惨无人道的故意致人死亡血案。故意撞人致3死5伤之后,就想弃车逃跑,一走了之。那是不可能的,公安机关一定会通过公安部发出红色通缉令,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依法抓捕。

  平心而论,如果在征地和房屋拆迁补偿中存在不公平现象,依法维权是完全正当的,而且会得到群众和有关领导的同情与帮助。但是,如果不存在不公平与不合理的事实依据,那就不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寻衅闹事,更不能以此为借口破坏正常社会秩序,更不准违反法律寻衅滋事,更不能把自己的违法行为建立在他人的生命安全之上。

  如果按照法律来衡量,曹某故意撞人致3死5伤,完全属于故意杀人犯罪。3个鲜活生命被曹某无缘无故故意撞死,那是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撞死人就想逃之夭夭,那是绝对不允许的。而且,我们相信到处都是电子监控设备,曹某终究难逃“如来佛的掌心”,曹某面对的不仅是法海无边,而且是天罗地网,不管曹某多么狡猾,早晚都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我们真不知道曹某到底是怎么想的,为什么就不能换位思考?自己觉得别人对自己不公平,难道自己故意将无缘无故者活活撞死,这就公平吗?难道让无缘无故者遭受突如其来的惨祸,害得人家家破人亡,让别人家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这就是曹某所要的公平吗?然而,这种既缺德又违法的事,终究不会有好什么下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正如俗话所言,血债一定要用血来还。不想让别人获得生命安全保障的人,自己的生命安全也无法得到任何保障。而且,法律也绝不会让这样的人活得安然无恙;而且,以身试法者,必将受到法律严惩。而且,这是不以曹某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而且,严阵以待的公安机关一定会通过各种科学刑侦手段,尽快让血债累累的曹某落入法网,并将其绳之以法,绝不会手下留情。因为,自古以来就有杀人者偿命的定律。所以,弃车逃跑的曹某心存侥幸是完全徒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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