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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贷养贷”是让欲望挖的坑

2017-04-20 20:37:45 www.chinaqi.net 来源:时评界 有0人发表了看法
[导读]  这并不是“以贷养贷”的个例,就在今年3月底,就有大理大学一男生网赌后借款以贷养贷,负债数万出走的消息被报道。显然,“以贷...

  作者:刘爱萍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大一女生张晓(化名)想找一个兼职,最后却被美容医院诱导整容,并为此办理贷款。她先后三次贷款做整容,共欠下约3万元的贷款。为了偿还贷款,她先后四次通过一家贷款公司办理了共计两万元的贷款,希望用贷来的钱偿还。然而这无异于饮鸩止渴,雪球越滚越大,贷款越来越多。这个还未踏入社会的女大学生,已然陷入贷款的泥潭。(成都商报 4月19日)

  这并不是“以贷养贷”的个例,就在今年3月底,就有大理大学一男生网赌后借款以贷养贷,负债数万出走的消息被报道。显然,“以贷养贷”是一种错误的贷款消费模式,只会让人越陷越深。那么为何会有人不断掉进“以贷养贷”的深坑呢?

  近年来,超前消费已经成了当前一种流行的消费模式。从虚拟的蚂蚁花呗、京东白条到现实的信用卡、房贷、车贷,贷款作为个人或家庭经济的缓冲,成为了很多人享受生活的必备手段。笔者并不排斥贷款消费,但是却非常痛恨没有自知之明而毫无节制的贷款消费。就像案件中的张晓一样,爱美之心无可厚非,但是忽略了自己能够承担的经济能力。在一时冲动消费之后,她不得不拆了东墙补西墙,最终陷入了“以贷养贷”的泥潭。

  大学生是“以贷养贷”的高发群体。他们攀比心理强,防范意识弱,而当今的门槛低、种类多的校园贷又提供了便利条件。很多人在贷款消费之初,并没有考虑到会有怎样的后果。也仅仅是一时集中爆发的欲望,让人乱了心智。而“以贷养贷”正是这一念之差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在没有经济来源下不得已而采取的办法。

  在法律上来说,以贷养贷并不违法,贷款消费也不为过。事实是,“以贷养贷”也只有到了不堪重负的地步,才能引起人们的重视。作为个人来讲,长久以来的虚荣心只有到这一刻才会熄灭。但此时此刻,往往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有的人为此付出了高额的金钱代价,一种是有的人却为此失去了生命。尽管因为不能正常还款的悲剧已经发生很多了,但是仍然有人前赴后继地踏上“以贷养贷”这条不归路。

  其实,避免走上这条不归路,很简单。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克制自己的欲望,这是不会掉进“以贷养贷”漩涡的关键。贷款有风险,消费需谨慎。莫用欲望给自己挖了坑,让“以贷养贷”坑了自己,坑了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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