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剪自己买的香樟树被罚,立法和普法需同时发力
一棵自己花钱买的香樟树,多年前种在了院子,因为嫌它遮挡阳光,于是李先生请人前来“修剪”,本以为自己的树可以随意处置,没想到却被城管部门认定为“砍伐”树木,并作出14.4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8月15日 每日经济新闻)
看到这则新闻,很难明确自己是一个怎样的立场,既替李先生鸣不平又觉得城管工作人员的做法是有法可依。自己买的香樟树挡住了院子里花草的阳光,于是请来工人将树的分枝砍除,这在李先生看来是非常顺理成章的事情,在很多居民眼中也是无可厚非的,结果却被罚款14.42万元,不仅是李先生自己,作为普通大众,也替李先生感到委屈。但是看了城管工作人员从法律层面的解释,觉得也是依法办事,于法有据:个人未经区绿化部门审批前,没有权利对公共绿地上的树木进行移植和砍伐。
虽感到委屈,李先生也按时缴纳了罚款。但如果这事不是发生在住别墅的李先生身上,而是普通工薪阶层的周先生或王先生的话,14.42万元可能是一家人一年甚至几年的积蓄,这样的处罚是不是多少“狠”了点?笔者看来,李先生的14.42万元花的很值,一是自己买了个教训,另外也给司法部门和广大居民提了个醒,为避免这样的事情再次发生,还需立法和普法同时发力。
立法要更加精细化、合理化;普法要更加基层化、广泛化。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一是考虑相关法律本身是否存在一定的问题,比如对修剪和砍伐树木标准的界定,对处罚金额的确定等方面是否值得讨论;另外从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出普法工作任重而道远,新闻一出,之所以引发全网热议,终究还是大众对相关法律不够了解,因此,一定要让普法深入基层,打通法治宣传教育“最后一公里”。
立法和普法同时发力,让执法更加人性化,让李先生这样的“委屈”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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