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木沙发成“水泥沙发”,这叫消费者情何以堪?
作者:廖卫芳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广东一名女子花6000多元买了一套实木沙发,使用了一段时间后,她不小心蹭掉了沙发上的表面油漆,之后其他部分的油漆也陆续掉落,她发现沙发裸露的部分颜色不太对,仔细一看里面全是水泥。女子十分生气地表示:人与人之间还有信任吗?(10月8日长江云)
消费者明明花钱买的是“实木沙发”,却不经意间发现竟然是“水泥沙发”。商家耍如此“坑骗术”,这叫消费者情何以堪?
众所周知,一直以来,沙发市场以次充好的现象颇为普遍,比如:明明标的是红木沙发,却是杂木沙发;明明标的是实木沙发,却是压缩板材沙发……这种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沙发,其实对于绝大多数消费者来说,因为“外行”根本就不能辨认真伪,因而很容易被商家坑骗。但无论如何,木质沙发还是木质沙发,只是价格上有一定的偏差。
但像这家商家以“水泥沙发”冒充“实木沙发”坑骗消费者的现象,真的是闻所未闻。要不是这位消费者不小心蹭掉了沙发上的表面油漆,估计这套“水泥沙发”还一时难以露出“真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同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也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可见,这名消费者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依法向这家无良商家按照“退一赔三”的处罚规定进行理直气壮地索赔,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消费权益。
同时,相关部门应对这家无良商家进行必要的严惩重处,不妨通过“高额罚单”、列入“黑名单”、“停业整顿”,甚至是“从业禁止”等多种处罚手段,既倒逼这家无良商家学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又给其它商家以严厉警示。
此外,相关部门还应对这家商家进行彻查,查明之前已销售沙发的去向,如果发现类似“水泥沙发”,应按照“退一赔三”的处罚规定,帮助消费者获取必要的赔偿,绝不能止于这起“水泥沙发”事件而不了了之。
当然,更为重要的是,相关监管部门更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对辖区监管范围内的每一家沙发生产厂家进行严把关、严监管、严督查,从源头上遏制类似“水泥沙发”冒充“实木沙发”的坑骗行为,为消费者把好真假关、质量关,避免“水泥沙发”再次混入沙发市场,坑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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