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车调低里程被判“退一赔三”的警示意义
作者:游德福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2020年9月,陈某花38.3万元在苏州某汽车贸易公司购买了一辆二手奔驰轿车。2021年9月,陈某用车时发现,电瓶没电无法启动,后到维修厂排查漏电原因,发现车辆仪表盘内放置了用于屏蔽车辆行驶里程的线缆,实际里程数9万余公里,安装线缆后变成5万多公里。原来,里程表被调低了4万公里,加装的线缆导致车辆漏电。(11月2日《现代快报》)
对这种明显的欺诈销售行径,消费者陈某没有沉默,一纸诉状吿至法院,要求撤销购车合同,同时要求退还购车款,并赔偿三倍车辆价款。法院经审理认为,某汽车贸易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二手车鉴定评估,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其出售车辆前理应对所销售车辆的状况进行核查,并如实告知陈某。案涉转让协议虽未约定行驶里程,但二手车行驶里程数是反映车辆状况、影响车辆价格的重要因素,直接关乎消费者的购买选择。某汽车贸易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案涉车辆调表情况与其无关,未向陈某真实全面地提供车辆信息,导致陈某决定购买调表车辆,该行为构成欺诈。法院判决撤销涉案的《车辆转让协议书》,陈某返还案涉车辆,某贸易有限公司返还陈某购车款38.3万元,并支付赔偿款114.9万元。
为保护消费者在消费时免遭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了“三倍赔偿”的惩罚性赔偿,其适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消费行为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保护的购买生活消费品的行为;销售行为构成欺诈。对购买汽车行为而言,不论车型、款式如何,只要是用于生活需要,而非运营等生产需要,就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范围。在这起案例中,商家愿意为通过“动手脚”获得利益最大化,不料“机关算尽太聪明”,最终使行诈伎俩暴露,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落得个“偷鸡不成蚀把米”,倒赔一百多万。法不容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还公平公正与消费者,让不良商家得到应有的惩戒。
二手车调低里程被判“退一赔三”的警示意义,便是销售者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二手车交易市场健康发展。对商家来说,这个案例可以进一步促进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对消费者来说,知道有这么一个法律的存在,对自己在这种权益受损的时候,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在科技、网络高度发达的今天,纸终归是包不住火的,一定要诚信经营,决不可存有侥幸心理,否则就如此案,将付出惨重代价,得不偿失。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
·高连奎:一战国际秩序大博弈 (2014-03-19)
·前三十年看王石柳传志 后三十年看李河君李书福 (2014-01-07)
·高连奎:亚当斯密对中国的批判不靠谱 (2013-12-23)
·“不能让金钱主导一切”——桑德尔旋风的中国意义 (2013-12-14)
·自发秩序,还是社会契约? (2013-12-03)
告别“关二爷” 演好自己的人生“角色”
叶金福:“落叶缓扫”体现管理智慧
刘娟:党员干部要学会担当和补位“拿事当事”
老师质问家长不妥但过度纠缠也毫无益处
周志宏:“家庭教育指导师”亟须指导
照顾老人获赠一套房,“善有善报”得到了印证
502胶灌耳,老年人常识“短板”当补
丁家发:“短平快”式日间手术一举多赢
公考培训机构陷困境,借鸡生蛋式经营须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