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江涛:偷拍女性洗澡并非“鸡毛纠纷”
作者:梁江涛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据大江晚报报道,女性们到公共澡堂洗澡需要注意了,当心被人用手机偷拍照片、视频!1月20日晚上,安徽芜湖市民林小姐在绿地附近一个公共澡堂里洗澡,发现被人偷拍了裸体视频,结果双方闹到派出所。偷拍视频的女子称是受丈夫指使,目的是为了调节她和丈夫的生活;而被偷拍的受害人则怀疑对方将视频卖给某些网站。
天气寒冷,女性朋友到公共澡堂里洗澡,是常有的事。洗澡客们在浴室里玩手机,也是司空见惯的。可竟然有洗澡的子女偷拍其他赤身裸体的女性,而且连13岁的小女孩也不放过。试想一下,如果偷拍者将视频卖给色情网站,通过剪辑与处理,制作成涉黄视频,会带来怎么的后果?!
值得关注的是,发现者群情激愤,将其扭送到派出所,打了对方,又摔坏了手机,最终派出所以调解收场。但这件事并非鸡毛蒜皮的民事纠纷,它涉及到保护公民隐私权与净化社会环境。应该说,被偷拍者以粗暴方式“自我维权”是不理性的;损坏重要物证的手机,缺乏法律意识。
公民的肖像权、身体特征、形象等,未经许可其他人都不能刺探、偷拍、公开或者传播。公民的个人活动不能受监视,不能被窥视,别人不能摄像、录像。法律规定的监视居住除外。以秘密方式对他人进行拍摄的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将偷拍的内容在网络上传播,不仅构成侵犯他人隐私权,而且有可能涉嫌犯罪。
辖区派出所不能以双方都有责任,草草调解了事。应当即扣押保全用于偷拍的手机,对当事人进行侦查。查清偷拍是否出于商业目的,背后的“买家”是谁。如果能顺藤摸瓜,查出色情网站连锅端掉,则善莫大焉。从偷拍纠纷中查处可能存在的涉黄案件,既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也是净化网络环境、保护公民权利、呵护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现实诉求。
还有,被偷拍者提醒女性朋友外出洗澡时,多注意一下旁边的人是否拿着手机、行为怪异,防止被偷拍,固然必要。但作为公共澡堂,也该像提醒人们防范小偷那样,在醒目处广而告之,警示偷拍洗澡客是违法行为,提醒人们防止被偷拍。
凡本网注明“来源:时评界”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作者和时评界共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时评界”。纸媒使用稿子,须告知本网站,由本网站提供作者联系方式,由纸媒支付稿酬。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时评界)”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方式:电话:15275837293 E-mail:spj@shipingjie.net QQ:1969838368
时评界暂未实行稿件付费制。所有投稿的作者,本网均视为充分理解并接受此项声明。
·高连奎:一战国际秩序大博弈 (2014-03-19)
·前三十年看王石柳传志 后三十年看李河君李书福 (2014-01-07)
·高连奎:亚当斯密对中国的批判不靠谱 (2013-12-23)
·“不能让金钱主导一切”——桑德尔旋风的中国意义 (2013-12-14)
·自发秩序,还是社会契约? (2013-12-03)
朱波:“春运大考”,你我都要答题
曲征:当代“愚公”修上学路,谁该脸红?
郭喜林:为啥35家餐饮企业敢用罂粟壳当诱饵?
李兆清:让春联奏出动人的文明旋律
解晓东:一张美观的身份证照片靠什么拍成?
练红宁:“改名”改得出牛校来吗?
准岳母要求“无犯罪记录” 心锁需解
李强:别让高价“蟹问题”成为一种城市病
朱波:七旬婆婆再创业让“啃老族”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