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想跳桥轻生,围观者何必起哄?
作者:郭喜林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7日,一年轻小伙突然越过宜昌夷陵长江大桥的护栏,欲跳桥轻生。救援过程中,桥面上有数十人围观,其中有人起哄,让“往下跳”。万幸的是,小伙最终在民警的反复劝说下爬回桥面。警方:在救援现场,请一定不要说风凉话!(荆楚网3月13日)
生活在世上的人们,谁都会有想不开的事。所以,人们常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所以,有人想不开的时候,因为一时冲动就想通过轻生了却自己的烦恼。但是,轻生并不是正确选择;但是,当事人又很难从原有的思想束缚中解脱出来;但是,当事人并没有想到自己轻生之后,会给自己的亲人们带来多少痛苦?所以,在当事人心结尚未解开的过程中,请围观者保持对生命应有的珍惜与尊重。如果在围观时起哄,或者在围观时盼着别人跳下去结束生命。那么,所有的幸灾乐祸者,就是没有道德和良心的混蛋;那么,所有的幸灾乐祸者,就是间接杀人的凶手。而且,是既不道德又有违法嫌疑的犯罪嫌疑人。
《孟子·公孙丑上》中曰:“无恻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意思是,没有同情心,不能算人;没有羞耻心,不能算人;没有谦让心,不能算人;没有是非心,不能算人。面对轻生者,有些围观者不仅毫无同情和怜悯之心,而且是亲者仇、痛者恨的丑陋与卑鄙心态;面对轻生者,不仅毫无珍惜与尊重他人生命的仁义道德之善举,而且是怀恨在心、置他人死地而后快的落井下石者。
因此,对于无缘无故仇恨别人的幸灾乐祸者,我们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严惩;因此,对于那些围观者中可劲起哄的幸灾乐祸者,我们想反问他们:如果想跳桥轻生的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家中的亲人,你们也能耳不红面不热地大喊“往下跳”吗?如果为人处世没有道德和法律底线,当自己围观和幸灾乐祸之后,难道就能心安理得地过上比别人要好的幸福生活吗?如果一个人把自己的幸灾乐祸建立在他人的生命之上,那样的人真的不是人,而是已经失去人类灵魂的行尸走肉;如果一个人毫无人性地践踏别人的生命,那就等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那就等于在自掘坟墓。
记得,毛泽东主席生前说过:“世界上没有无缘无辜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平心而论,那个想轻生的小伙子与围观者无冤无仇,彼此只不过是在特殊情况下,相向而遇。那么,围观者又何必起哄,并催促人家往下跳呢?难道人家跳下去就能给自己带来好运吗?然而,那是万万不可能的。因此,对于围观者幸灾乐祸的病态心理,公安机关真的应该依法问责。只有让他们受到依法严惩,他们才会认识到自己的言行是多么卑鄙,他们才能认识到自己的言行的确有违法嫌疑,他们应当为自己的言行承担责任。
然而,幸运的是,经过人民公安警察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之后,那位原本想轻生的小伙子放弃了自己的错误想法。这样,就又为一个家庭挽回了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能避免让小伙子的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发生,就能让小伙子放下思想包袱,拥有父母的疼爱与幸福的家庭;这样,就能更加彰显出我们的社会是多么珍惜和尊重每一个人的宝贵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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