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育兵:扣分600分以上不只是司机大胆
作者:关育兵 稿源:时评界 编辑:时小川
上午9时许,湖南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龙中队的民警在常规检查中,拦截下一辆牌照为“湘B5G09X”的小车进行检查时,不料,驾驶员企图闯关通过,不过,最后还是被交警强行拦下。接下来的一幕,让执勤交警吃了一惊:当输入“湘B5G09X”车牌,点击查看,竟然有102条交通违法记录未处理。目前,交警已将车辆暂扣。(4月9日星沙时报)
按照现行交规,102条违法记录,而且几乎全部都是闯红灯,累积扣分至少600分以上,罚款也应超过了2万元。好大胆好任性的司机!
如果交通违法行为仅仅关涉司机,也并不可怕,等待他的,自有法律的严惩。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每一次闯红灯行为后面,都意味着放大了其他交通参与人的风险;一百多次闯红灯行为,意味着给交通参与者制造了一百多次危险。尽管,这些违法行为,目前来说还不能表明有交通事故发生,但这些显然是偶然和幸运。正是因为闯红灯造成的交通事故频率较高,所以新交通法规对此处以了更高的处罚。所以,大胆、任性的这位司机,不仅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在开玩笑,更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
更深的反思是,有了交通违法行为,就必须予以及时惩处,这才能给违法者以警戒,也才能更好地保护交通参与者。为什么,一辆车竞能有如此多的交通违法行为,却没对其有进行纠正呢?这显然与制度设计有关。目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往往是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处理完即可;实际的执行,则进一步演变为年检时处理完即可。这样的设计,有人性化的考虑,给了交通违法者处理的时间,本是值得称道的。但由此而来的漏洞也不容忽视,即违法者如果不进行车辆年检,那就意味着他的交通违法行为就可以一直挂着。像这辆违法车辆,从2011年开始,所有的违法就都没有处理过。对交通违法的处理,过于依赖车辆年检,不得不说是一个缺憾。
事实上,在现有的技术手段下,要想归纳和发现车辆在一个周期内的违法行为是否得到了处理,应该说没有难度。相关部门没有这样做,也应看作是一种惰政。惰政行为的结果,一是纵容了违法人。该车辆“一年比一年多”的违法行为,就是没有惩戒带来的放纵结果;二是增加了道路参与者的危险,让他们承受了更多的风险。
所以,对于这样的违法司机,依法严惩是必然。但事情显然不至爱到此结束,相关部门也应把这作为一个教训,反思和总结自己的工作,防范类似的情况再次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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