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云勇:“导游专座”纯属“多此一举”
作者:李云勇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记者8月16日获悉,福州市旅游局将在全市旅游客运车辆上设置固定的“导游专座”。“导游专座”是指旅游客运车辆在提供旅游服务时,为导游人员设置的专用座位。“导游专座”应设置在旅游客运车辆前乘客门侧第一排乘客座椅靠通道侧位置;旅游客运企业在旅游服务过程中,应配备印有“导游专座”字样的座套;游客与导游总人数不得超过车辆核定乘员数。(8月17日《福州日报》)
公共汽车的“老少孕妇专座”是一种关爱,可以理解。旅游局要求全市旅游客运车辆上设置固定的“导游专座”,想想都是醉了。
旅游客运车辆上不设置固定的“导游专座”是不安全行为?“市旅游局鼓励导游和游客对不按规定设置‘导游专座’等不安全行为进行举报”,“不安全行为”,在当前严抓安全的大环境下,这个帽子扣得很大。问题是,什么是不安全行为,应该依据道路交通法,车辆运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是否存在超载等问题决定,岂能由无权的旅游局越权说了算?岂能由一张“导游专座”说了算?
“导游专座”只是“看上去很美”。笔者参加过多次组团游,可以这样说,现在人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等大幅度提升,比如出游要买保险,包括导游在内都有座位,车辆不得超载。一般而言,导游都是最后坐,导游先要清点人数,分发矿泉水等物品,表演节目,调节气氛,或坐在前面,或坐在后面,都不违反国家法令法规,不会影响车辆安全行驶。设立“导游专座”保安全,哄谁呢?
“导游专座”载不动“安全游”,实事求是地说,设立“导游专座”纯属“多此一举”。旅游局指挥到“导游专座”,这是它的职责范围吗?不依法办事,后果很严重,这是有无数事实为证的。把自己混同于一个普通导游的旅游局何时能吸取他人越权办事的惨痛教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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