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楠之:疯传不雅视频与“扬人之恶”
作者:张楠之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近日,一则仅数秒的青年男女不雅视频在不少广东惠州人的朋友圈微信群疯传。视频中,一对青年男女在酷似惠州著名景点朝京门上有不雅行为。惠城区公安分局对记者表示,已对该视频展开调查。(《南方都市报》)
古人说,“食色,性也”,又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男女之事,属自然本能,本无甚惊奇之处。但是,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人对于自己动物性本能的一面会进行隐藏,特别是男女之事,正常人都会放到隐密的环境中去做,而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公然为之。否则,不仅为公序良俗所不容,更被法律所不许。
从网上曝光的现场图片来看,这对男女的不雅行为虽然发生在露天,且似乎是一属公共场所的景点,但其周边并无其他人存在,或者至少两人自认识并无其他人。这说明,他们对于进行不雅行为的地点是进行了刻意挑选的,说明他们并无“裸露身体”或在他人面前公然进行男女之事的主观故意。当然,这并不是说如此一来他们的行为就与在自家房间里的性质一样,毕竟,既然是景点,既然是公共场合,就难免有被人撞见的可能性——对于撞见的人来说,这两人的行为就是对别人的冒犯。
可是,因为他们的行为荒唐、不雅,因为他们的行为有“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的嫌疑,因为他们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了冒犯或存在冒犯的可能性,他们的行为就应该被拍下来公之于众吗?
且不说法律中对于侵犯他人隐私、传播淫秽视频有禁止性规定,即使是从做人处世的角度来看,拍摄并将视频放于网上进行传播就非常之不妥,就应该受到批评。
古人说,“君子扬人之善,小人扬人之恶”。这里的“恶”,不仅是指罪大恶极的“恶”,也指人们所不愿让他们知道的一些不好的、让人尴尬的事情。《弟子规》上也说,“扬人恶,即是恶。疾之甚,祸且作。”意思是说,到处宣扬他人的过失,本身就是一种“恶”,如果“扬”得太厉害,还有可能给自己招来灾祸。
视频的拍摄者是在抱着善意拍摄这对男女的不雅之事吗?恐怕不是。视频的传播、转发者是在怀着善意传播视频吗?恐怕不是。这样的视频被广泛传播之后会对当事人带来好处吗?恐怕也不是。那么,既然无论是拍摄还是传播这样的视频对谁都没有好处,为什么大家还要坏这种“零和游戏”甚至是“负和游戏”呢?
其实,如果看到类似的行为时让你感到了冒犯,最好的办法是选择报警,而不是拍摄下来并且进行广泛传播。法治社会,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每个人都要让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而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法律之外,还要让自己的行为符合公序良俗和社会道德标准。这一切都取决于你自己的选择,而与他人的行为妥否无关。这也就意味着,既使不能做一个“扬人之善”的君子,至少不应该做一个“扬人之恶”的小人——可惜的是,很多人的境界离这一最低的要求,差的仍然不是一点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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