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六合:偷辆共享单车被捕是个普法的好教材
作者:李六合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12月12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松江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男子高某某将摩拜单车运回家中,并强行锯开车锁将其占为己有,没想到车上有GPS定位系统。该检察院日前以涉嫌盗窃罪对高某依法批准逮捕。(12月13日澎湃新闻)
看了这个报道,笔者认为,上海男子高某某将摩拜单车偷运回家据为己有被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这是个普法的好教材。
盗窃一辆自行车在很多人看来,仅仅只算是个小偷占点小便宜而已,并不至于构成盗窃罪,应该按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理罢了,被逮捕锒铛入狱恐怕高某某也没有想到,是否小题大做?非也!其实,民众的这种思维定式是法律知识欠缺,需要普法。质疑的民众需明白:如果高某某仅偷盗一辆几百元的自行车,并不构成盗窃罪,只会按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理,与犯罪是两种处境。但高某某偷的是一辆价值高达2000元的摩拜单车,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2000元与几百元相比,已属数额较大,这就触犯了刑法,最终导致犯罪。
试想,如果高某某有些基本的法律规定,明白自身行为不违法、违法与犯罪三者的区别以及所带来的后果,那么在面对盗窃的诱惑时,他很可能会放弃盗窃行为,不触碰刑法红线。而现在由于法律知识缺乏,让自己产生判断偏差,导致犯罪。
偷辆共享单车被捕是个普法的好教材,是可以通过这个案例的宣传,让群众理解和接受,并教育文化水平并不高、法律知识欠缺的群众,除了人们比较熟悉的杀人、强奸、抢劫等是犯罪外,一些盗窃行为也是犯罪属性;在面对类似处境时,不要见财起意,让自己陷入犯罪的境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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