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除夕之后,“禁放”就该立即生效
作者:李忠卿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2月1日,“破五”,按照国人过年习俗,这一天也是烟花爆竹燃放的高峰时间。晚上8点左右,《法制日报》记者在北京南城某小区门口看到,原本空气质量还算不错,经过一阵猛烈的烟花爆竹燃放之后,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的空气质量瞬间转差。(2月3日中新网)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大气污染,全国所有城市基本都实行了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就连县一级的城市也不例外,划定了禁放区域,全年只有一个时间段可以解禁,那就是春节。
其实,在此之前,很多城市是不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一来城市建筑物稠密,大家都在燃放烟花爆竹,很容易造成安全事故,每年因此造成的火灾损失非常可观,而且还容易给燃放者带来危及健康的隐患,老人与孩子经常因此受到伤害;二来集中燃放,加剧了大气污染,北京等地的重度雾霾已经让我们承受不起,人类燃放烟花爆竹,更是人为地推高了PM2。5,而这才是我们最最感到担心的。
很多城市于是立法形式,划定了禁放范围,一旦有人突破底线,必将受到治安处罚,从喜庆的角度出发,兼具人性化的考量,春节期间老百姓可以不受约束,大大方方、痛痛快快地燃放,因此,春节期间城市大气污染难以避免,不仅除夕之夜大放特放,就连初一到初六,也是炮声震天,吵得人不得安宁。
至于初五这个小年,老百姓更是将燃放发挥到了极致,这也难怪,过年的习俗嘛,哪有不放烟花爆竹之理?于是乎,你放我放大家放,结果放成了极度污染,空气中弥漫一股股“硝烟”,记者的调查一点也没有夸张。
既然后果很严重,那么就有必要对现行的某些规定进行反思乃至修正,当下急需要做的无疑就是重新制定有关规定,个人认为,春节禁放可以继续执行,只是仅限于除夕之夜,这样就可以满足国人的风俗习惯,从初一开始就必须严格执行禁放规定,如此一来,即便造成大气污染,也是局限于一个晚上,不至于产生“公害”,与雾霾一道让环境又雪上加霜。但不知我的建议能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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