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狂买口红 如此美容有点怪
作者:刘超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龙湾某公司女出纳“小花”(化名),4年间挪用公款200余万,这些钱都花到哪里去了呢?竟然都花在网购各种口红、香水、衣服,时不时晒晒朋友圈……羡慕她家境好的朋友们,谁也不会想到,这些买化妆品的钱,都是从单位“拿”来的。(4月5日 北京晚报)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更何况是一位妙龄少女。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花费自己及家人的薪水去美容,这无可厚非;但如果动用公款去美容,那就是违法犯罪了。利用公款来做美容,即便她的外表再美丽,在知情人的眼中,她也是丑陋的。
爱美理应有一个底线,一旦越轨,那便不是美容,而是腐败了。这位女出纳的美丽,是靠吃职工的钱来“养”的,这是真真切切的犯罪行为。靠职工如此养出来的漂亮女人,绝对不是美丽女人。她的内心,就是侵占公款,就是滥用权力,就是损公肥私,这样的人,即便外表再漂亮,也不美丽。
诸多挪用公款的行为告诫我们,权利是把“双刃剑”,使用要合法合规,若是存在私心,受伤害的往往就是自己。要想真正杜绝挪用公款等贪污犯罪行为,必须把好三关:一是教育管理关,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和监督管理,防止思想滑坡,防止贪欲抬头,培养财务人员自觉抵御腐败的能力;二是人员交流轮岗关,对分管财务领导、会计和出纳要定期或不定期交流轮岗,防止出现思维定势,严防财务人员不互相监督的失职行为发生;三是检查审计关,严格财务审计和财务检查,严防检查走过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整改。四是加大监管力度,堵住公款“跑冒滴漏”漏洞,并加大打击力度,增加违纪违法成本,确保各类公款安全。
女人爱美要自重,爱美也应有底线,千万不可为了漂亮玩火自焚,玩儿那些“公款美容”等作茧自缚的把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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