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卿:“人狗同浴”必须明令禁止
作者:李忠卿 稿源:时评界 编辑:洪小兵
夏天天气炎热,很多市民到海滨浴场去游泳,但是也有些人带着宠物狗来,这些狗随地拉撒不说,还有个别市民让狗下水畅游,一些泳者为此受到惊吓。日前,记者在浴场就目睹了“人狗同浴”的一幕。记者调查发现,很多游客对于海边遛狗行为十分反感。(8月3日上游新闻)
对于宠物狗,很多人视为掌上明珠,走到哪里都要牵到甚至抱到哪里,这种人狗之情没有半点虚伪与做作,公众的态度也是明确的,只要不违反养狗的相关规定,不会有人干涉你饲养宠物。
然而,就有某些养狗之人,习惯了将宠物狗带在身边,不顾他人的感受,放任宠物随地大小便不论,还将宠物狗带上了公交车,从而引发了公众的不满。现在居然有人将宠物狗带进了海滨浴场,上演了一出人狗同浴闹剧。
在我看来,宠物狗或许很干净,因为主人经常为它打扮与洗澡,但是难免身体携带各种细菌,从安全角度出发,人与狗无论如何都不宜在一起洗澡,须知,很多人本身就对狗有一种恐惧感,这样一来,海水受到污染不论,浴客受到惊吓之后极易引发溺水事故。
由于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因,浴场由于拿不出法律依据,只好对人狗同浴听之任之,这对其他浴客是一种不尊重,言重一点也是一种侵权行为,如此有悖于社会文明的行为,我觉得政府必须出面加以约束与管理,最好以立法形式禁止人狗同车(公交车)、人狗同浴,谁违反规定,一律采取必要的反制措施,以维护法律尊严,保护更多的公民不受惊吓与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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